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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我出面了(新增後續,落幕)

車子可不是我舉例的~請去翻前面的文章
剛剛已經有跟你們講重點了阿
就是其實~D50已經有發生過故障現象
那以後我故障的東西~拿來賣給上面兩位網友
只要當場測不出來
以後你們都不能來找我喔
一體兩面的事情~不要只看你們想看到的那一面




TO 楊先生:

就算機子檢測結果出來
經過這段時日加上機子途中已轉手一次況且機子不在蔡老師身邊
請問蔡老師是要拿甚麼跟前賣家釐清故障始末
就憑一張沒憑沒據的檢修單嗎??
而且沒盒沒單只要咬死機子序號不對
根本拿原賣家沒辦法

我看你傳這簡原意只在於匯款帳號
其他的根本就是打來假好人假好心

e04.....得了便宜還賣乖!!!
另一篇的楊先生贏了裡子輸了面子
這篇的老師贏了面子輸了裡子
楊先生沒有出面說明後續想法
應該就是抱持"一皮天下無難事"的心態
我的想法是
二手商品本來就是要承擔風險
而那位楊先生沒那個肩膀承擔
連最後一人一半的修理費都不爽付
一人一半的修理費已經是賣家最大的誠意
畢竟自己也當面測了那麼久,覺得沒問題才掏出銀子來買
回到家發現有問題要怪誰?當然要怪自己?
難道不用為自己的不小心負點責任?
沒屁股就別學人家吃那種瀉藥
不想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也別學人家發文
買賣糾紛的內容先擺一旁
楊先生好歹也先對自己文中不妥的地方道個歉
========================================
發文時理直氣壯
被圍剿縮頭烏龜
真是沒擔當
jacky0588 wrote:
起碼跟他收個租金吧!...
台灣應該要修法囉!!商品購買可以於七天內退換貨,但是需完整包裝,若是包裝破損需另收整新費,並且依購買的天數,收取租金。這樣對消費者對賣家都好。起碼誰都不吃虧。
(恕刪)


抱歉
好像很多人誤解這法條了
如果我認知沒錯的話

這只適用在非實體店面,也是網路通路(郵購)才有的
如果在實體店面的話,因自己已經在店面有實際看過、適用過
這條法律是沒用的
所以不用無限擴大這法律條文
http://www.epochtimes.com.au/b5/8/8/6/n2218698.htm

實體店面、面交則因自己已經試過看過,所以不受這法律規範

看完這一整串事情下來

我有一些心得感想:


就是眾多的鄉民之中

一定會有一些不知道事情前因後果

就跟著起鬨的人

最後先發聲的那個說自己多委屈

大家就會把砲口都對準另一個人

結果被砲的那個人就很慘

根本還來不及解釋就產生了一對有的沒有的謠言

就我看來,那些鄉民肯定都很有當記者的特質

也不知道那些胡亂批評的那些人

是在怎樣的環境下長大的

是沒聽過「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嗎?

那些只會跟著起鬨漫罵別人的鄉民或正義魔人

在我眼中根本就是一些 8 。(空格自行填入)


P.S 我沒有在幫誰說話,只是個人一點小小的心得。

凌雲江海清 wrote:
各位真是抱歉啊
剛剛公布的那個
看來楊先生已經很少用了
所以囉
請到這裡來啦
http://www.wretch.cc/mypage/dusphoto.(恕刪)


過路過路

大家幫她衝上無名 第一名啦

路過經過不如點過罵過,再走

讓大家知道他不是因為照片好看
而是.............

http://www.wretch.cc/mypage/dusphoto

大老是你先唯恐天下不亂,當然要亂大一點阿

每五篇定時恢復一次



tkl wrote:
車子可不是我舉例的~...(恕刪)


那你有沒有看清楚蔡老師說的話吶

到了之後他驗機,由騎樓往外拍天空,他說那個快門有問題,太暗。
我也不是很清楚,反正有問題的機他不會買,我不會賣,
他提醒我跟買家聯絡,他就走了。

後來我心裡很幹,買來一星期才發現有問題,我也沒法子,硬著頭皮打給原賣方。
對方說:「當初我們試也好好的阿!」
我摸摸鼻子,掛了電話。自己又在原地測試。
我發現當初設定是在「點測光」,我把他調成「矩陣測光」
拍出來又不黑了,所以我認為是剛剛的光線不足,機子沒壞。


以一個單眼新手來說....不錯了


還有,我並沒有說楊先生不能去找蔡老師啊
我只是針對你提出的論點說明而以,什麼叫只看自已想看的??
你的意思是說
可是蔡老師的處理方式卻犯了很大的錯誤
第一~懷疑是否機器在楊先生手上才故障
第二~回覆楊先生那你拿去修~修理費用一人一半
今天如果我是楊先生我也會火大
在當時這樣的回覆~不是一個負責任的做法

而我不懂這樣那邊不負責任啊,買賣雙方本來就是要好好溝通的
只是不懂楊先生為什麼在使用三天之後強烈急著要把事情給用好
只是上個課沒接手機而以...就把蔡老師的私人資訊全挖出來





TO 因復仇而誕生


車子的事情是我舉例的啦
誰知道為什麼T大確是反舉剎車變油門的論調給我而以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所以我可以是天使,但也可以是魔鬼!!
那之後大家只要面交
全部都要用微型錄影錄起來讓人公審 ,最好是同步..
藉著鄉民力量是嘛??

現在都轉變成這樣..
敲碗的敲碗..

真是有趣的故事 和演變


版主你可以改個標題,

[難過] 有這樣買D50的版友ducattiyang
[難過] 有這樣買D50的版友ducattiyang
[難過] 有這樣買D50的版友ducattiyang
gemmy wrote:
的確。楊先生沒有說他...(恕刪)


我想,檢查快一個小時,跟玩一個多小時落差算大吧
45分鐘 = 快一個小時
1時15分 = 一個多小時
落差30分鐘......快門可以多按幾次了


也不是針對你在回文啦
只是最近PO文的人事情都不會說明白
像之前星巴克毒咖啡事件
苦主也一直沒有跟01鄉民說明自已家人求償300萬
而且一直說星巴克沒誠意解決,事情發生多久又多久,只會拖
後來星巴克才說因苦主求償金額三百萬金額太高,尚在討論中
之後又上來01消毒說星巴克說求價三百萬是在「模糊焦點」而以
之後開始被01鄉民圍剿就另創無名去求暖了

這隻羊比較厲害一點,直接就都不說話了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所以我可以是天使,但也可以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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