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的老師贏了面子輸了裡子
楊先生沒有出面說明後續想法
應該就是抱持"一皮天下無難事"的心態
我的想法是
二手商品本來就是要承擔風險
而那位楊先生沒那個肩膀承擔
連最後一人一半的修理費都不爽付
一人一半的修理費已經是賣家最大的誠意
畢竟自己也當面測了那麼久,覺得沒問題才掏出銀子來買
回到家發現有問題要怪誰?當然要怪自己?
難道不用為自己的不小心負點責任?
沒屁股就別學人家吃那種瀉藥
不想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也別學人家發文
買賣糾紛的內容先擺一旁
楊先生好歹也先對自己文中不妥的地方道個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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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時理直氣壯
被圍剿縮頭烏龜
真是沒擔當
jacky0588 wrote:
起碼跟他收個租金吧!...
台灣應該要修法囉!!商品購買可以於七天內退換貨,但是需完整包裝,若是包裝破損需另收整新費,並且依購買的天數,收取租金。這樣對消費者對賣家都好。起碼誰都不吃虧。
(恕刪)
抱歉
好像很多人誤解這法條了
如果我認知沒錯的話
這只適用在非實體店面,也是網路通路(郵購)才有的
如果在實體店面的話,因自己已經在店面有實際看過、適用過
這條法律是沒用的
所以不用無限擴大這法律條文
http://www.epochtimes.com.au/b5/8/8/6/n2218698.htm
實體店面、面交則因自己已經試過看過,所以不受這法律規範
tkl wrote:
車子可不是我舉例的~...(恕刪)
那你有沒有看清楚蔡老師說的話吶
到了之後他驗機,由騎樓往外拍天空,他說那個快門有問題,太暗。
我也不是很清楚,反正有問題的機他不會買,我不會賣,
他提醒我跟買家聯絡,他就走了。
後來我心裡很幹,買來一星期才發現有問題,我也沒法子,硬著頭皮打給原賣方。
對方說:「當初我們試也好好的阿!」
我摸摸鼻子,掛了電話。自己又在原地測試。
我發現當初設定是在「點測光」,我把他調成「矩陣測光」
拍出來又不黑了,所以我認為是剛剛的光線不足,機子沒壞。
以一個單眼新手來說....不錯了
還有,我並沒有說楊先生不能去找蔡老師啊

我只是針對你提出的論點說明而以,什麼叫只看自已想看的??
你的意思是說
可是蔡老師的處理方式卻犯了很大的錯誤
第一~懷疑是否機器在楊先生手上才故障
第二~回覆楊先生那你拿去修~修理費用一人一半
今天如果我是楊先生我也會火大
在當時這樣的回覆~不是一個負責任的做法
而我不懂這樣那邊不負責任啊,買賣雙方本來就是要好好溝通的
只是不懂楊先生為什麼在使用三天之後強烈急著要把事情給用好
只是上個課沒接手機而以...就把蔡老師的私人資訊全挖出來
TO 因復仇而誕生
車子的事情是我舉例的啦
誰知道為什麼T大確是反舉剎車變油門的論調給我而以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所以我可以是天使,但也可以是魔鬼!!
gemmy wrote:
的確。楊先生沒有說他...(恕刪)
我想,檢查快一個小時,跟玩一個多小時落差算大吧
45分鐘 = 快一個小時
1時15分 = 一個多小時
落差30分鐘......快門可以多按幾次了

也不是針對你在回文啦
只是最近PO文的人事情都不會說明白
像之前星巴克毒咖啡事件
苦主也一直沒有跟01鄉民說明自已家人求償300萬
而且一直說星巴克沒誠意解決,事情發生多久又多久,只會拖
後來星巴克才說因苦主求償金額三百萬金額太高,尚在討論中
之後又上來01消毒說星巴克說求價三百萬是在「模糊焦點」而以
之後開始被01鄉民圍剿就另創無名去求暖了

這隻羊比較厲害一點,直接就都不說話了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所以我可以是天使,但也可以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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