膜拜01莫敗 wrote:連公車司機在公車上聽廣播音樂都會被告了你這樣搞...會不會有問題喔?是不是會觸犯什麼商標法之類的??樓主要小心點了...(恕刪) 商標法並不是這樣講的1.樓主並沒有"拿法拉利的商標進行商業行為".2.法拉利的貼紙是公開販售的,貼紙買來愛貼哪裡就貼哪裡,本來就是消費者的自由.至於那個車上聽廣播吃官司的新聞,我只能說..現在的社會真的病了而且病得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