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過熱的問題,現在基本都能解決了,但是歐盟規定超過30分鐘的視頻就會被視為『錄影器材』,課稅是大大的加重的。
此所以同一塊Cmos,當年NEX-5跟Nex-GV10的差價高達三倍,並不單單是設計上的差異。
2、攝錄機的確可以長時間錄影沒差——長達4小時的錄影是很正常的吧?(只要存儲器乎合要求)
但是,正常人一般會錄影多長時間?
還不是一節一節的錄嗎?
我才剛替朋友買了Sony的NEX- GV20,並不是因為某些人說的原因,而是他的確有需要長時間錄影——他負責劇團的視頻紀錄,以錄完一套完整劇目為購買器材的前題。
正常人有需要這樣嗎?
3、獨立電影人、廣告人他們喜用單反,並不單純只為平宜,更重要的是從此可以解放『鏡群選擇的煩腦』。。
是的,現在開始有了因應更大感光單的換鏡DV,但是鏡群的選擇還是比較少的。。
但如果單反可以拍片,那馬上見效的是原來那強大的,高達過百支各式新舊鏡頭的強大支援——當年5DⅡ的震撼,正正如此吧?
再說,電影、電視分鏡也好,廣告乜罷,真正選上一個分鏡長達20分鐘以上的嗎?
現場直播Live 就真的需要長時間錄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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