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alytic wrote:
樓主的狀況如果是要討生活的用途,建議至少還是雙機流吧!以免殘念~~...(恕刪)
很認同樓上的說法~~
小弟
常常幫客戶拍活動照片~
在一次某客戶就說要包個紅包給我~
就剛好那一次出問題~
還好現場有位好心同好相助~
陳錫榮 wrote:
本來在網路上搜尋 "...(恕刪)
這……剛看到您說的真是言重了,不過看到您喜歡當然很高興^^
我還是簡單聊一下我主要的裝備
機身是D700,去年五月到八月是用nikon 24-85mm G鏡,九月到今年初用24-85mm D鏡
今年一月底到五月都是用Sigma 24-70mm HSM
另外有一顆Sigma 50mm 1.4(去年是用50mm 1.4D)和85mm F1.8
閃燈一直以來都是Sigma EF-500 DG super
坦白說裝備實在不怎麼稱頭
不過,如同您的看法
用作品來尊重被拍攝的人我想的確是比用裝備來得實在^^
leader0419 wrote:
『引用小路的一句名言: 打光的照片是漂亮,使用現場光的照片則是藝術』
看完這句話總覺得還有很多商討的地方....
打光也可以打的很自然,也可以打的很藝術
現場光可以漂亮、也可以藝術,當然也自然
...(恕刪)
特別要鄭重澄清一下,這句話不是我講的,我有提到這是喬必信說的
完整的來由是喬必信在台演講時跟主辦人由利正忠先生說的。
因為沒有前後文,只看這樣一句簡單的話語文字,我想每個人的看法一定不同,我相信喬必信講這句話時不是指百分之百如此,並不是說打光的照片就不會有藝術,而是從他網站上看到他得意的作品幾乎都是現場光,我想這是他對自已創作過程與作品結果的一種解讀。
我認同喬必信說的這句話,是因為在我自已的經驗裡,當使用現場光時會更接近我想要的畫面,在這裡順便說一些對於婚禮中使用現場光與打光的粗淺看法。
婚禮攝影中常要到新娘生活的家裡,人在房間內居住久了,房間會有它自已的氣味,去觀察這個房間,會看到在暗裡那些更深沈的暗,在亮裡那些更明亮的光,這些東西是本來就在那裡的,你不去改變房間本來的光影,它們就會保留下來,這房間就是活的,更接近它主人日常的生活,很自然的,當人在裡面活動時的畫面會更容易感受到生命力。
另一方面,這些在自然光下不被統一的光色與明暗,在後期色彩的處理上容易得到更多的碰撞,我覺得色彩是有聲音的,特別是這些在碰撞後的色彩,有些顯得很安靜,有些則感覺很暄鬧,雖然不能用耳朵實質上去聽到,但感覺上可以接收到這些聲音的傳達,在看這張照片時的情境也會不一樣。
打光(閃燈)絕對不是就會完全沒有上面說的那些東西,國內外都有許多打光漂亮又有藝術性的作品,因為藝術性當然不只由光線決定,打光與現場光只是拍攝者一開始觀察的方向趨近哪個地方,想要保留的感覺就會在那個地方而已,是拍攝者去選擇哪種適合自已觀察的結果,不是去分高下,例如當觀察到這房間原有的光色與人物活動match不起來,那自然還是用閃燈方為上策,不用勉強或刻意去使用現場光。
大概,就這樣吧

婚禮對新人來講一輩子也就那麼一遍,
我不會用機子好壞來評斷你夠不夠格接婚攝或是對工作的態度,
畢竟以D90而言我認為是夠了,
但是給開版大一個中肯的建議, 買一支好一點的變焦鏡一定是必須的,
定焦鏡可以先放旁邊,
婚禮當下沒那個時間給你換鏡頭,
16-35mm f4或 17-35mm f2.8在這種場合下都很適合APS-C片幅,
因為你是接CASE的主攝, 所以你在現場跑來跑去只要你交的出好作品,
新人以及雙方親友一般都會盡量給你方便,
所以長焦鏡頭可以省下來了...
那種場合人跑來跑去, 你不太可能後退10歩然後叫中間淨空的,
就算一次兩次可以, 多幾次就準備挨白眼吧...
尤其喜宴中賓客多喝幾杯後, 有時很容易發生衝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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