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個 "前車之見" 要我再買 TXX 真的須要考慮!
五月中要去日本 本來想買的 ! 看起來 只有作罷了 !
下定決心了 ! NXX家的 18-70 ! 來補 我 S家 18-200MM 在 18端 的不足 !
本來 真的 很想買 A16 的 !

可是看了這麼多天 ! 發現問題不單純 !

D80 或 ......NIKON 係的相機 ! 在推鏡頭的 馬達 的 "POWER " 上 "可能" 有做保護
若偵測到 超過 "負載" 就會 SHOW F-- ! 可能 TXX 的鏡頭 在 "暗" 的環境中 馬達連續工作
造成 機身 誤判 " 超過負載 " 而 SHOW F-- !
以上是小弟的 純猜測 !
小弟在4/20左右投訴消保會"俊毅的處理方式"
結果在昨天下午俊毅打電話態度不佳

指責我沒有先告知俊毅就先自行向消保官反應
但是針對這點我不想理會他們,因為我先前已經將
e-mail給俊毅的申訴信,存檔寄給消保官了
另外,俊毅說我的情況只是個案
他沒有收到其他人有這方面的問題

是真的嗎? 請各位大大評評理
這點讓我相當不爽

但是我當下並沒有立即反應,因為我想告知消保官

此外他質疑我的問題是來自相機nikon d-80
但是不幸的,我是今年3月份買的

相信不是我相機的問題
俊毅給的建議:1.用棉花棒沾酒精擦拭"相機"的cpu接點
2.將鏡頭寄回去,他會換一個新的給我
針對第2點,我個人是覺得換新的就能解決問題嗎?
我請教了在消保官單位工作的朋友
他的建議是目前的問題是產品設計的問題,換新的也沒用
所以他給我兩個方向:1.解除合約====>退錢
2.換新的,並簽訂新的保證書,註明:再有相同問題就退錢
小弟只是將個人的遭遇分享給大家,希望對大大們有幫助


小弟只衷心的希望俊毅能夠有誠意有魄力去處理我們消費者的問題
而不是在那裡打太極拳,大聲一點向Tamron反應才是王道
水貨商都比你們有誠意了

dreammind wrote:
小弟在4/20左右投訴消保會"俊毅的處理方式"結果在昨天下午俊毅打電話態度不佳....(恕刪)
另外,俊毅說我的情況只是個案...(恕刪)
dreammind你好,你是4/20打電話的呀,那還真是個案呀!我4/10送去,是第1個,你4/20告知,是第2個,版上還有第3個、第4個、第5個......第30個.........第40個......,都是"個"耶!!還真是個案哪!!俊毅呀俊毅....,你到底是在搞什麼呀,騙人能夠騙多久,還是你還要說,這些網友都是由1個人去申請好多個ID,然後來po文的呀!!俊毅你是在想什麼呀!!虧你說是代理二十年的老店,是的話就對日本Tamron展現你老店的魄力,對消費者展現老店的誠意!!
我現在非常懷疑,俊毅到底有沒有跟日本Tamron回覆A16II發生這樣的情況!!!剛寄信去問,很快就收到的回覆,如下...
=====================================
感謝來函,目前全部尚待原廠通知,因為這幾天日本國定假日
有任何消息,我們會告知各為愛用者,謝謝!
=====================================
反正都有藉口和理由啦!!知道放假,上星期五還會跟我說"這兩天"??這星期一還會跟我說"這兩天"??
失望透頂!!
請大家都去申訴!!加油!!
spink wrote:
請問一下 要申訴的話...(恕刪)
以下,是我當時改寫L大的內容後,進行申訴的內容,可以請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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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 XXX 於民國XX年X月XX日於 XXXXX 購買由俊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代理之TAMRON SP AF17-50mm F/2.8 II XR LD IF with motor(A16N II) 鏡頭乙只(以下簡稱系爭商品),購買金額新台幣XXXXX元整。核先陳明。
二、按消費者保護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恕略)。
三、查本人於購買系爭商品使用時發現下述狀況,(一)無預警的無法自動對焦(二)機身無出現任何錯誤訊息。(三)對焦環無對焦動作亦快門按下卻無任何拍攝動作。已於民國XX年X月XX日將系爭商品送至俊毅公司,但因需要,無法使用系爭商品已對申訴人造成莫大困擾,更遑論多次向俊毅公司反應,卻均僅得知需等日本原廠之消息再做決定等制式之回覆,此處理方式已造成申訴人之權益受損。
四、申訴人主張俊毅公司應儘速要求日本原廠提出解決之方式,以主動積極處理之態度與方式處理其代理銷售之系爭商品,如主動召回所有系爭商品進行免費維修、因維修導致保固期限之縮減之補償方案...等;或可依"民法第359條(債編第二章各種之債第二款效力)”,以解除契約之方式以保障消費者因此產品瑕疵造成之困擾。
五、末查,除申訴人外,申訴人知悉已有許多消費者亦有相同之狀況(茲提供以下網址: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48&t=578984&last=5846732
,懇請消保官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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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像spink提這樣的問題就很好,做人還是要"誠實"!建議spink可以打個電話或寄封信給俊毅,看他的回覆是否能解決你的問題。若否,你可改那段如下"申訴人 曾 向俊毅公司反應,得知需等日本原廠之消息再做決定等,如同其他人所得到的制式回覆,此一處理方式以造成申訴人之權益受損。" 這樣...你覺得okay嗎~
大家!加油!
剛氣起來,把dreammind說的"個案問題"、"和沒有其他人反應過",寄給俊毅,問他們到底在搞什麼~有回信再來跟大家報告!我EQ真的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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