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_liu wrote:
**請想想.. 東西現在不在樓主手上....*****...(恕刪)
請各位大大不用想得這樣複雜.. 從最後結果來看即可:
鄭賣家等於花了一萬元從上一手買來 D50 「送」給了楊買主。
(覺得用「送」不好聽的話,還可以改成「布施」... )

楊買主的 8000 元雖然來來去去,不過實際上沒有發揮作用,
買主沒花錢就得手 D50 一台,因此賣家損失了 1萬(加 17元手續費)。
18000應是賣家算錯了,但賣家的精神損失何止這誤算的 8000 呢,

不過拜賣家之賜,吾輩才得以看清真的有人格是可以用金錢精確計算出數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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