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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買賣相機或鏡頭發生糾紛嗎?

呵呵小弟雖然不是賣相機,小弟是賣其他東西!!

但是建議面交真的一定要叫對方看清楚!(面交的意義就是要檢查物品,要不然幹麼面交!!宅配就好啦)

小弟遇到的是!東西賣出去了,錢我也在對方面前數清楚了!!結果回到家狂傳簡訊,說我有沒有多拿錢給你,我好像

有少錢!大約糾纏小弟快一個月!!想要把錢不見或是忘記推到我身上QQ~~
dadacu wrote:
你也可以告他~因為他...(恕刪)

不太對,如果對方話是對著你講的,那你可以錄音蒐證,合法~
但如果話可能不是對你講或擺明了你偷錄偷拍,那就該死了~
哇~~真的是一樣米養百樣人~~~誇張~~臉皮厚到不行
1.警方可能會告訴他 , 這是民事問題您跑錯地方申訴
2.調解委員會應該會問他 , 您如何證明是物品本來就摔過
3.調解委員會應該會再問他 , 您用什麼錄音
(市面上的MP3是可以剪接,沒有法律參考價值........你們攝影參賽不都用RAW嗎?)


現在的人是怎樣...........這麼喜歡上衙門


yuumyng wrote:
dadacu wro...(恕刪)

如果對方話是對著你講的,那你可以錄音蒐證,合法~???
誰跟你說的??????
在對方"未知情"之情況之下~偷錄音皆違法~
構成刑法第315-1條第二款之妨害秘密罪~
有六法就去參考一下吧~!!
dadacu wrote:
如果對方話是對著你講...(恕刪)

http://law.moeasmea.gov.tw/modules.php?name=Forums&file=viewtopic&t=1029

如果要非常嚴格的來說,那當然會構成妨害秘密罪
但如果錄音內容有利於案情分析,法官會認定你妨害秘密嗎?
當然,你是對的,不可以錄音,不過我還是會繼續做可以保護自己的動作
沒有牽扯任何案件的話我並不會閒閒沒事貼在網路上玩,了解嗎?

你可以繼續說不可以錄音,不過我還是勸其他人
從事任何不可預期之行為時
錄個音吧~

不用同步回簡訊給我嘿,有興趣就會繼續來看啦~
這樣有點逼人家來看的意味,不知道還以為人家有事找我~有點煩
迷失的小豬 wrote:
關鍵是,你的鏡頭是不...(恕刪)


我也覺得這才是重點耶
大大並沒有在原PO說你沒摔撞過
所以大家都一直無罪推定

如果你確信交機前功能正常, 無摔撞過
那當然可以不用理他
遇到壞蛋了,,估計他也有1個,要跟你掉包,我也是壞人,,壞人眼裡都是壞人
之前我也賣一台老福R2A, 賣一萬, 到了面交地點他二話不說, 東西也不檢查就給錢走人. 我還問他要不要檢查完再走. 他說不用. 就走了.

那個時候我還懷疑他給的是假鈔, 因為他掏錢太快了..

到了隔天下午他開始打電話來說要退貨, 說是機底有刮傷, 要退貨, 用3g傳了一張照片給我, 但我出貨之前都會檢查, 出貨前確實都沒有傷, 於是我也把照片傳給他, 他卻硬說我是在唬爛他.

所以我只好回他一聲" x杯阿 " 就掛他電話了, 之後他再打來我就直接叫他跟我去警察局. 他電話就掛掉再也沒打來過了.

面交的時候才殺價的人, 我都二話不說轉身走直接不賣, 因為面交地點都會選在上下班或是家裡附近順路的地點, 所以也不怕麻煩就是了.

以後碰到這種人就是要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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