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lun wrote:
包裹寄回來臺灣還是被...(恕刪)
美國鏡頭,在台灣買的,只有臺灣店家的保固單而已
雖然還在保固內,但因為沒有國際保單,所以我並沒有附上店家保單
而且判定落下維修就代表人為損壞,必須要自費修理了~
關稅局表示課稅的部分是"進口零件維修",所以只課這一部份,不過嚴格來說頂多只有三萬多日幣要被課稅
一萬多是工資,這部分應該不課稅
但日本單據上只有標明Repiar & Return,費用51900日幣
關稅法37條註明國外送修回來的維修品依法得課徵,除非維修費用是0那就不課稅
如果要申訴,只能向立法院申訴,請求修改法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