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後如果有二手買賣,的確有些事情需要注意
之前買二手車雖然我是買家,但也是堅持要彼此簽一份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
以保障彼此的權益,避免日後的糾紛
個人買賣3C產品時倒是從未想過需要簽這樣一份的買賣契約就是了
也許以賣家的角度來看,要加註的條文如下:
本交易之物品(Nikon D50, 序號XXXXXXX,PN:OOOOOO)外觀已由買家確認符合其所期待之需求,日後不得以外觀之瑕疵要求退貨退款。
另外該二手物品之功能,也已由賣家自行實機操作檢驗並花費花費X分鐘X小時鑑定,並未發現不正常之現象。
故日後若有物品內部功能之瑕疵或問題,不得以買賣時未盡完善鑑定之理由要求退款退貨。
未免口說無憑,特此具結以為憑~
以買家的角度來看,也許該加註的就是本物品不是贓品等等之類的吧
說到底,有人網友有類似的定型化契約嗎?剛剛G了一下倒是沒有二手物品交易的定型化契約(中古車的倒是一堆)
其實我也很怕東西賣的時候彼此都沒發現問題,事後被post上網擺了一道
甚至連底都被掀出來了還被出言告知我有靠山可以OOXX之類的話

那種感覺,真的很不好

在此還是得為蔡老師加加油,不管過程怎樣,至少我看得出你解決問題的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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