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ARURAN wrote:都有人拿拍路人照片來出書了 也沒看到那些攝影大師們被抓去關 情況各有不同,就我所知,有一種專業攝影師的做法是,身上隨時帶著肖像授權書,遇到想拍的對象時,都得先知會對方,徵求對方的同意,拍了對方的相片後,會請對方簽名同意公開、出版。看似臨時起意的隨手拍,在按下快門前,很可能那個攝影師已經花了許多時間和對方搏感情了。
再來補幾張好了......15字的限制真的很令人歎氣..... 有人寫151515或 補15自就可以, 我回 "歡迎來到敗家園地, 剛好滿十五個字" 就被移, 終於了解前輩們為何說管理員大小眼.... 不知這篇會不會被警告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