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alex wrote:
真的不是惡意的,,原來那台也比價了許久,,...(恕刪)
我也認為你不是惡意,畢竟200張可能幾個小時就拍完了,但我的建議是因為這還是灰色地帶,互有爭議,雙方都稍微退讓一步可能會比較會有結果,如果你一定要堅持原價現金退回,這樣是完全對你有力完全沒損失的方法但可能就很難得到共識。
或者乾脆直接丟上網再賣出,稍微小賠一點總比留者一台用不到的相機好多了,或許當當賣家你的想法會有改變。
內文搜尋
X
coalex wrote:
真的不是惡意的,,原來那台也比價了許久,,...(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