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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號於桃園公車上撿到一台Nikon D5100與18-55mm

您的善意真的很值得鼓勵!
雖然現在社會對法律有很多不盡情理的引用
但相信願意協助找失主的美意是好的
先送警局然後告知失主到哪個分局認領吧
您已經很棒了!
我是因業務關係通告網友,應該無法律問題

今年撿到IPHONE/IPAD/S2/S3.....百隻的3C產品
智慧手機還好找,只要開機想辦法找聯絡人或者打去電信公司查卡號99%可以找到失主

這種相機最討厭又不是公司貨,想尋失主還真的很困難
算了~~晚點找人放到警局去好了

90%以上半年後警察又還我,最後堆在倉庫電池漏液壞掉幾年後丟掉


晚上六點後請去中壢分局領
還有一個雜牌包包,無SD卡,無充電器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好人做到底,打個電話給客運公司,說不定失主已經找到公司去了。

tekken wrote:
我是因業務關係通告網...(恕刪)


先感謝樓主善心,但這些資訊供步在這。。。恐怕被有心人盜領啊。。。

mike0111 wrote:
先感謝樓主善心,但這...(恕刪)


那真正失主拿保證書去警局時,可能就真的有人要被告侵佔了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tekken wrote:
那真正失主拿保證書去...(恕刪)


建議您還是不要公佈機身鏡身的序號
因為你也不知道失主是否還保留著盒子單子
或他是否有登記註冊
不管怎麼樣,以防有心人吧....
再者這有可能違反個資法
或萬一失主不爽,告你公開他私人東西的相關私密(包含序號)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五樓又叫我公佈以求自保
其他網兄又說不能公布

這年頭好人難做XD

已經送到中壢分局了
祝失主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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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是撿到A900+大三元+iphone+錢包

失主趕高鐵所有東西都丟在公車上了
真的是還好頭長在頭上.....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tekken wrote:
五樓又叫我公佈以求自...(恕刪)


個人建議 撿到貴重物品 可以先拍照 各角度都拍

序號之類保留(跟失主驗明正身用 不要提前公布)

然後送到警局去 再貼圖方便失主找回失物

對序號則是失主私底下跟您對 由失主提供他的序號

您回 對 or 不對

這種方式 對大家都有保障 也可以避免被冒領
กิิิิิิิิิิิิิิิิิิิิ ก้้้้้้้้้้้้้้้้้้้้ ก็็็็็็็็็็็็็็็็็็็็
請立即送警局報案處理,機身資料拍照自留不公佈,
如果遺失者已報案,硬說你偷竊或是侵占,成立機會不大,
可是就是讓人善意變成傷腦筋.
天天都想去釣魚,每天想要去拍照.
已送中壢分局
其實一開始是不公布序號的
不過經網兄建議才公布的

以後知道怎樣做了就是
謝謝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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