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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D700+35/1.4G在計程車上


rehslfpdk wrote:
怎麼能自已遺失就告人...(恕刪)


可能覺得侵佔是有人違法,警察辦案比較帶勁一點

如果是遺失,這種事可能覺得警察不痛不養,反正東西不見找不會來也不能怪警察

所以...告侵佔 (我是這樣猜測)
既然那麼在乎怎麼當初不好好保管?
我相機帶出門幾乎不離身,坐車時
相機包就放腿上雙手抱著,萬無一失!
遺失警察不需受理報案喔
這是不一樣的
http://www.fluidr.com/photos/allen1881/

ccyung wrote:
既然那麼在乎怎麼當初...(恕刪)


同意.

這麼貴重的器材應該多加留意,
何況D700也不小為甚麼會看不到而忘記拿呢?
別人又不是偷了你的相機, 報侵占有用嗎?

聽說找到後撿到的人可以要3成$$ :]
找到.. 也要先付3萬 ..
題外發問一下,如果司機發現後座的包包,以為是垃圾(每個人認知不同),就扔到垃圾車上,算不算構成毀損罪啊?如果算的話,那乘客沒吃完的麵包,沒喝完的飲料,把它清掉,不就也是犯法嗎???

poki670707 wrote:
今日1/22凌晨2點...(恕刪)


就算給你找到那台車.......也不一定找的回...

因為有可能是下個客人摸走了....

找不找的回要看命囉...看看人家百萬元都找回來了..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johnsonxu wrote:
同意.

這麼貴重的器材應該多加留意,
何況D700也不小為甚麼會看不到而忘記拿呢?
別人又不是偷了你的相機, 報侵占有用嗎?

聽說找到後撿到的人可以要3成$$ :]
找到.. 也要先付3萬 ...(恕刪)




也許樓主是不小心的 ,只要是人都有不小心的時候 ~

偷 = 竊盜

不歸還 = 侵占

至於撿到可以要3成 ........... 那個是【現金】才算 !


渢嵐 wrote:
也許樓主是不小心的 ...(恕刪)



誰說現金才有3成的???

是物品價值3成!!
只是金錢比較好切割罷了
遇到這種情況只能替樓主感到難過了.....

遺失在計程車上除非遇到好心司機!不然找回的機率很低.....

poki670707 wrote:
今日1/22凌晨2點...(恕刪)


厚道一點比較有福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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