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hslfpdk wrote:怎麼能自已遺失就告人...(恕刪) 可能覺得侵佔是有人違法,警察辦案比較帶勁一點如果是遺失,這種事可能覺得警察不痛不養,反正東西不見找不會來也不能怪警察所以...告侵佔 (我是這樣猜測)
ccyung wrote:既然那麼在乎怎麼當初...(恕刪) 同意.這麼貴重的器材應該多加留意,何況D700也不小為甚麼會看不到而忘記拿呢?別人又不是偷了你的相機, 報侵占有用嗎?聽說找到後撿到的人可以要3成$$ :]找到.. 也要先付3萬 ..
poki670707 wrote:今日1/22凌晨2點...(恕刪) 就算給你找到那台車.......也不一定找的回...因為有可能是下個客人摸走了....找不找的回要看命囉...看看人家百萬元都找回來了..
johnsonxu wrote:同意.這麼貴重的器材應該多加留意,何況D700也不小為甚麼會看不到而忘記拿呢?別人又不是偷了你的相機, 報侵占有用嗎?聽說找到後撿到的人可以要3成$$ :]找到.. 也要先付3萬 ...(恕刪) 也許樓主是不小心的 ,只要是人都有不小心的時候 ~偷 = 竊盜不歸還 = 侵占至於撿到可以要3成 ........... 那個是【現金】才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