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iz Chang wrote:
您真是lucky
我...(恕刪)
謝謝!
希望大家都要像您一樣,包包裡要放名片,或許加上一點好運氣,和像rodmanjia一樣的好心人,遺失的包包還有機會找回來。
但是若遺失的是相機,尤其現在的DC愈做愈小,若用姓名貼紙(上面有姓名和電話的那種),久了也會因自然磨擦而掉字。所以我能想到加強的作法,就是將連絡人的檔案存放在相機裡,這樣在瀏覽照片時就可以看到失主的電話。不知各位大大有沒有其它作法?也或許只有痛過的人才會花心思在這方面。
millerliu wrote:
這點實在有些扯了, 把自己重要的備份資料一起帶出門! 現在硬碟已經很廉價了, 何不攜帶一顆空硬碟出門來備份途中的照片, 如果要工作(這點就更扯, 闔家出門還工作!)也僅需要複製部分工作檔案即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