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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客啊,連機皇都被比下去的比賽在這裡...8/1新版上傳


alder tree wrote:
我指的是簡章裡報名要附的光碟,除了 RAW 檔還要轉成的 JPG 或 tif 等這個條款喔,不只N家,是所有的參賽者都轉好檔。

將 NEF 指出來,是指主辦單位對 RAW 檔(其定義已包括了 NEF)都不是很清楚,還敢弄進參賽條款,很令人無言。


1.NEF也是RAW原始檔的一種格式,nikon的。簡章有誤,大家看得懂就好。
2.參賽者當然要轉TIFF或JPG啊~~~~RAW檔能看嗎?(沒微調過很難會好看,至少跟想拍得有點誤差~~~當然高手例外)
主辦單位要求RAW檔,有一部分也是要比對有沒有合成,或是影像修改的程度吧~~
roachc wrote:
我只想到成語:動輒得咎
公僕難為......唉!(恕刪)


公僕難為

主辦單位依主觀需求設定資格有什麼不對?不爽不要參加、等結果出來果真很差再罵不就得了?我認為觀光局根本毋需回應,除非他們自己也沒把握.

jenhoxen wrote:
公僕難為主辦單位依主...(恕刪)


使全民「人人心中有觀光」,凡喜好攝影之民眾皆可參加。

實際上

凡喜好攝影並擁有近3年的單眼相機之攝影者皆可參加。

到底是誰心中有觀光?
Adobe特約講師/Nikon學校講師/潮 攝影FB社團/Nikon2008-2009攝影比賽第三獎

josefhsu wrote:
使全民「人人心中有觀...(恕刪)


好吧,原來是他"想討好每個人"、最後"裡外不是人"就對了?一個小小的攝影比賽那來那麼大功效
josefhsu wrote:
使全民「人人心中有觀光」,凡喜好攝影之民眾皆可參加。

這是一種「官方用語」,別太認真雞蛋裡挑骨頭,
這就像官方把所有旅遊活動都說成「自強」活動是同一個道理,
旅遊就是旅遊,「自強」個頭

『凡喜好攝影之民眾皆可參加』......器材符合規格就可以囉!
alder tree wrote:
我有少數照片被出版社選中「單次授權」都有500元了,「買斷」得獎作品竟只5000元,這就是不公平的地方。

您不爽就別參加,
自己去賣自己的作品啊!

又不是政府要強迫徵用(買斷)您的相片
雖然規則鬧了大笑話
不過知過能改 善莫大焉~
個人blog→543空想堂 http://issack543.pixnet.net/blog
issack543543543 wrote:
雖然規則鬧了大笑話
不過知過能改 善莫大焉~...(恕刪)

真的有鬧笑話嘛?
我只看到一群見獵心喜的鄉民,大玩文字遊戲,興文字獄~
並在腦內自行補完官方的原文之意~
主辦單位依照自己的需求所設定的規則,還會被批評有誠信問題,欠揍...等
真正讓人看笑話的又是誰?

roachc wrote:
這是一種「官方用語」,別太認真雞蛋裡挑骨頭,


這不叫官方用語,這叫鬼話連篇

官方最愛沒知識說鬼話...

josefhsu wrote:
使全民「人人心中有觀光」,凡喜好攝影之民眾皆可參加。

實際上

凡喜好攝影並擁有近3年的單眼相機之攝影者皆可參加。

到底是誰心中有觀光?


官方講的話,別當真

認真,你就輸了

那些都是鬼話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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