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len wrote:生態樓canon有,nikon有,sony有唯獨就是D850此樓被"其他家的粉絲"狠狠的虐有些發言者,平常也沒在環境與動植物保護上有所建言但踩踏此樓卻靠著保護動植物上如此的不遺餘力...(恕刪) 以上認同,擺明來亂的,看了很煩,能設黑名單嗎?
irontheone wrote:那條明文規定?...(恕刪) 動物保護法第6條irontheone wrote:你家不養小動物?...(恕刪) 養irontheone wrote:以你高見,這圖犯法不?...(恕刪) 犯法沒有,但有違法之虞,
一體兩面怎麼說都是對的但不能認定你站那面就否定另一面這種只能說是自不自然方法而已也不是到滅種觸法的地步人類為了要讓自己舒適、開冷氣降溫而使空氣熱度上升這種傷害地球動作合理化嗎?你知道這樣不合理你會停止吹冷氣嘛?先讓自己行正、身教再影響他人!!!
講正經話…如果你來摸我的手,有時候會構成騷擾,有時不會,但主要的關鍵是在於被摸者的感受,而不是摸摸者的感覺,當然動物不能講人話,無法表達自身的感受,所以在法律上,則賦予專責的行政機關極大的裁量權,以兹判定行為有無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以不管你說我說或他說,都不能形成一定的法律效果,行政裁量當然也不是恣意的認定,也必須遵守行政程序以及一些判例學說,總歸社會科學就是講論證,不是憑感覺論對錯,使用閃光燈拍攝貓狗的行為,在不同對象,環境,動機…什麼什麼下,都可能產生不同的法律效果,比如我們在拍攝運動賽事時,不同的運動項目或在不同的時機點拍攝,按快門或閃光燈就有不同的規則,比如拍網球和拍足球就差很大,動物種類、行為比運動項目多,適不適合以閃光燈拍攝也不可能以法規範一一定義,但原則上的規定就是不可以騷擾動物,而且騷擾的定義也不是用騷擾者的感覺或智識來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