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achc wrote:如果有三種(含)不同廠牌以上機身能符合要求,就沒有『圖利』的嫌疑,三家不同家的估價單...(恕刪) 是喔...原來是三家不同"廠牌"的就可以啊...我還以為需要三家不同"廠商"的估價單哩估價單上頭還要蓋公司大小章真麻煩
carloszhang wrote:Nokia 808 ...(恕刪) Nokia 808 PureView 表示無 RAW support.Nokia 808 PureView 只是目前還沒有 。。誰去生的RAW APP 給我啦N8 有RAW 可惜只有4000X3000
sunnazi wrote:SONY的a77、a65跟NEX-7都四萬有找。Nikon的D3200應該也不需要到八九萬。 喔!D3200 比您說的那三台還更便宜影像大小:6016 X 4000......恰好符合最低標準所以諸位嘴砲兄嘴砲姐們,別叫了,這麼便宜,趕快去買一台來參賽吧!我也承認向機後面的腦袋比較重要!
手機先生 wrote:這是預算在十萬元以下的便宜作法......(恕刪) 不懂就不要一直亂講!幾千萬、幾億元以上的公開招標也是只要有三家(含)以上參加投標即可!全國法規資料庫:政府採購法第 48 條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招標,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開標決標外,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應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
手機先生 wrote:是喔...原來是三家不同"廠牌"的就可以啊...我還以為需要三家不同"廠商"的估價單哩估價單上頭還要蓋公司大小章真麻煩...(恕刪) 拜託!不懂又愛亂講!三種廠牌比三家廠商還嚴格,光 Nikon 一種廠牌全省有多少家經銷商啊?
lml640707 wrote:我覺得規格沒問題啊...(恕刪) 我也覺得這是行家訂出來規格,不太需要用太多的陰謀論來看待。數位相機的世界裡,本來就不只是有aps或是135的規格的而已,還真的天外有天!而這著作人格權,就是保留拍照者留名的權利。因此,這類的比賽就很簡單,主辦單位要大圖,然後讓想要留名,但對於用照片賺錢比較不在乎的人來參加。想要透過相片賺錢的人,本來就不應該來參加這種比賽。
Daniel1015 wrote:公家機關開的規格!!...(恕刪) 作品規格已經修改了...數位相機,須以1,600萬畫素以上高階、高品質數位相機拍攝,以利主辦單位後製放大宣傳使用。已沒 4000*4000 RAW檔...Nikon P310可以參加了...可惜Nikon P300跟Canon S100就不行了...我的D90也不行參加...觀光局網頁::http://www.tbroc.gov.tw/m1.aspx?sNo=0017839&key=%E6%94%9D%E5%BD%B1活動網頁:http://timefortaiwan.tw/touching/網路投犒網頁:http://timefortaiwan.tw/touching/in02.jsp實體投遞網頁:http://timefortaiwan.tw/beauty/approach.html問題的所在為"實體投遞"活動辦法-作品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