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包 wrote:還是那句老話警察不辦...(恕刪) 沒錯! 找壹週刊這種or 民代不要把你這件事看成小事因為它隨時會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每一個人身上!!!!!!哪個民代或週刊肯幫你出來追這事,你也在這邊表揚一下...讓我們知道哪些人是真的關心我們小老百姓(不鳥你的也可順便公布一下)
tracer1000 wrote:沒錯! 找壹週刊這種...(恕刪) 昨日壹週刊編輯有來電詢問(但表示還是要依照警方依法行事,大概也覺得沒啥新聞性不聳動,沒出人命....)花蓮王廷升委員的服務處黃主任也表示會幫忙關切詢問派出所此事(也沒下文了...大概也只是關切而已)目前有發mail給花蓮縣政府警察局豐川派出所花蓮縣政府警察局台北縣政府警察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台北縣政府警察局景安派出所(好像是中和什麼第一所,應該是嫌犯的管區)花蓮市公所但都沒有消息~~
yenchia wrote:台北縣政府警察局景安派出所(好像是中和什麼第一所,應該是嫌犯的管區)...(恕刪) 哇哩咧...在我家附近...(騎車5~10分鐘)怪不得嫌犯我第一次看到時...有點似曾見過的感覺...(馬後炮...哈~~~)不過我想可能真的沒什麼新聞性,所以大家都敷衍一下...樓主看要不要試試樓上某位大大說的...用 fb....現在不就 fb 的力量最恐怖嗎...?FB 弄好 po 個網址上來...大家幫忙點讚...
其實偷竊在警方眼裡真的是小案就算證據明顯,抓到也只是問問又不會羈押即使走到法律程序,時間遙遙無期錢也不一定拿的回來所以,照正常程序,能拖就拖倒是店家我覺得要一併提告,明知贓物還賣掉也許告知店家說要提告,賣掉的東西會突然出現也不一定至於竊賊,我覺得要給予懲罰讓他身敗名裂把他詳細資料都公布出來,張貼在各個討論區內,讓大家認識認識這號人物
huan1111 wrote:至於竊賊,我覺得要給予懲罰讓他身敗名裂把他詳細資料都公布出來,張貼在各個討論區內,讓大家認識認識這號人物...(恕刪) 樓主幹嘛把竊賊的照片拿掉啊...?怕被告嗎...?那不就正好逼他出面...頂多在眼睛加個小黑條就好...
幫忙推上去,真不知小偷心裡怎麼想,犯案時沒考慮未來下場嗎?有時感慨自己是小人物,遇到需要警察保母時總是冗長無著落.看看過往新聞失主自力救濟找到竊賊,這時代是不是逼得每個人都要成為(柯南)???希望樓主失物能早日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