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兒 wrote:
我們是照片中的11個...(恕刪)
對於我們這些鄉民你們沒有道歉的必要,你們該抱歉的應該是主辦單位及那些辛苦的花農們,他們才是主人,這就好像主人熱情的邀請你們去做客,但你們卻在主人家搞破壞,是不是很無禮??
希望將來你們出社會工作了,這種類似的事情別再有了,祝福你們。
夜之旅人 wrote:
你們該抱歉的應該是主辦單位及那些辛苦的花農們,他們才是主人,這就好像主人熱情的邀請你們去做客,但你們卻在主人家搞破壞,是不是很無禮??
022161 wrote:
最近到屏東海生館
也是有人開閃光燈猛拍企鵝
台灣這種環境五十步笑百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