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事情並不單純.....
在前一篇說到機器完修後將轉送慈善單位..
理由是寄還他造當事人..將造成他造當事人困擾?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48&t=948733
而這一則長篇仍提到機器送修中..但完修後變成繼續持有?
其中相同之處..則為當事人有不願交還原買賣物品之意圖...
即使在本篇他造當事人已願退回交易款項..
當事人仍不願退回交易商品顯不合理...
其中到底包藏著什麼玄機..
使當事人必須使用許多的文字來包裝不退回物品的意圖?
著實令人好奇...
一件正在發生買賣糾紛的物品何須如此急迫的進行送修?
送修的物品與本次買賣的物品是否為一致?
亦或所謂送修之真實性為何?
或許另一位大大的假設才是我們所想知道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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