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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0陪我東京自由行 - 5天全數完成


machadango wrote:
我只問一個非常簡單的...(恕刪)

真的不好意思,我只顧著想說清楚自己沒有抄襲之意
卻沒注意到用字遣詞的重要性,讓您以為我是在辯解、在嗆聲
對於這點也深感抱歉
Ailio wrote:
其實有的神社本身就有...(恕刪)

kane1030 wrote:
舉例來說假如別人偶然...(恕刪)

ashmopa wrote:
為何道歉還要說一堆有...(恕刪)

sexysexylove wrote:
簡單的說.........(恕刪)

mj23cw wrote:
身為旁觀者的我雖然不...(恕刪)

感謝各位的批評與建議,這件事也讓我學到寶貴的兩課

一:
以後自己有不對的地方,不會只是一頭熱的自我澄清
也會冷靜的去思考自己文字敘述帶給人的感受(畢竟文字是沒有表情的)

二:
也讓我知道就算只是網路上一句話,也會造成抄襲之嫌
往後自己在寫文章時,也會更加注意這方面的問題,以免再度造成他人的困擾或是不悅



最後,對於machadango
請您相信我絕對不是死不認錯,因為自己在這件事情的起頭、處理過程的種種疏失,造成您這樣的不悅
在此對您致上十二萬分歉意

若是再有何不滿意的地方,方便的話請明確告知給我
我會盡我所能去配合,謝謝
我只是一個旁觀者,但是其實糰子所說的已經很清楚,我不曉得其實有這麼難嗎?
姑且不論智財法您有沒有研讀過,但是很多報章雜誌、文章寫作、照片使用,只要是『引用』而非原創,則:

務必寫出引用的出處!有原作者的名字或是文章出處則須表明!

請問這很難理解嗎?

我相信原作者您在以前是有可能在網路上看到該段文字,但是不明瞭是誰寫的,故引用時申明不知道是哪位原作者,這樣是沒有問題的;然而,當今天已經明瞭原作者是誰,原作者其實也很清楚的說明,甚至連旁觀者也都說明清楚,您,卻還是不懂?!

以我自己的工作而言,只要是交給客戶的東西,有牽涉到引用原廠文件,我與公司均會於文章中間與附註內說明引用來源與原創作者,這是尊重原作者的智慧結晶與辛勞,我相信如果您的遊記或是照片被別人無端引用,卻不標明來源,我相信您也會很生氣的。

道歉是其次,辯解或是自己的失誤也是其次,最最重要的是,您一直沒有捉到事情的重心與真正的解決方式!這才是糰子最生氣的。

最簡單的事情與問題點一直忽略,卻一直在花時間於不正確的地方上面。

我要的很單純就是這樣而已,很夠了,謝謝

黑色北極熊 wrote:
真的不好意思,我只顧...(恕刪)
。○.°・。 抹茶糰子的京都日常 https://www.facebook.com/Machadango 。・°.○。。
黑色北極熊 wrote:
在一開始有人在巴哈向...(恕刪)


我就是在巴哈姆特您的達人專欄文章底下提醒您引用他人文字需附加出處的網友

我之沒有如您在此串86樓所說,提醒您該刪除或修改該串文字的原因有二:

1.我並非原作者抹茶糰子本人,也並未取得她的正式授權,只是個有閒工夫上網看文章的人而已
是沒有那個權利貿然要求您做出修改或刪除的舉動的。

2.個人私以為常理來說都已經被人點出錯誤了,無須再說就應該自行修改或刪除的。
看來這也是我自以為是

結果卻被您拿來當作推託之詞,其實不僅抹茶糰子看了您的回應後感到憤怒
我也同樣覺得莫名奇妙與不悅

正如同其他版友所說,您同樣身為創作者
在發文前也應設身處地多加思量才是
複製貼上這動作連現在的小學生都會,但網路可也是公開場合
多花個幾秒鐘google一下是否為他人創作不會讓您少活幾年的

希望未來能看到更多屬於您原創的好文章

我們說過的話其實恆久以來都是重複過去人所說話

我們的所寫的文字也一直重複著前人所寫的文字

看過的文章何其之多,讀過的句子怎麼才能記住是出自誰人?

若重覆就讓他重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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