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er1000 wrote:後來我到國外念書...(恕刪) 這或許就是為何很多人努力賣命了一輩子,就是為了張綠卡,希望小孩能當外國人或許也是為何拿房子去抵押借錢,都要送小孩出國唸書台灣就是這樣了,且似乎每下愈況,看開一點
poki670707 wrote:已向警方報案侵占...(恕刪) 也有可能是後面的其他乘客侵占....那要告誰啊......目前是有告但不確定誰被告還須舉證司機占為己有吧!....這難囉!司機或其他乘客看到這篇,直接丟垃圾桶省事......一點事都沒有
richard7083 wrote:這篇文在美國或許就不...(恕刪) 這篇文在英國或許就不會有這麼多人批了...英國人是很難把法律掛在嘴邊的~~XD(這個國家是不成文法,只有判例,沒有法條,ps歐盟法是另外一件事)
orioccidental wrote:這篇文在英國或許就不...(恕刪) 你確定英國只有不成文法..?雖說英美都是以不成文法為主的國家...但是他們也是逐漸走向成文化...所以...英國是有"法條"的國家唷~~我知道你是想諷刺我...但是法律並不是只有限定法條這麼狹隘阿...
diffusionless wrote:沒有吧!真的是指美國...(恕刪) 小弟只是覺得我們的社會越來越充滿暴力和衝突街上滿滿都是非法土改車,你吵?我就比你更吵,你改兩顆大燈,我就改四顆,停止線滿多都是參考用新聞報導會拾金不昧的清一色是中老年人年輕人連撿到一隻狗都要求分三成這種反差現象似乎和世界的潮流成反比有人會說台灣人有人情味,好客但事實上似乎只有對白種人和日本人適用,我就不明說了有點離題,就不多說了
minimoggy wrote:也有可能是後面的其他...(恕刪) 大大...當然是抓到是誰侵占的就告誰囉~這是公訴罪...要等警察找到"被侵占的相機"並確定"侵占相機的人"才由檢察官提起公訴的一切都是警察收受遺失物報案之後的正常流程...樓主這邊說要提告...只是自己說爽的啦!如果有人拿去還了....就不會起訴...什麼事都沒有~~但如果司機把相機丟到路邊或垃圾桶...這兩天下雨...相機可能因此毀損...還要多背一個毀損罪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