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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D700+35/1.4G在計程車上


tracer1000 wrote:
後來我到國外念書...(恕刪)




這或許就是為何很多人努力賣命了一輩子,就是為了張綠卡,希望小孩能當外國人

或許也是為何拿房子去抵押借錢,都要送小孩出國唸書

台灣就是這樣了,且似乎每下愈況,看開一點


3065 wrote:
這或許就是為何很多人...(恕刪)

這篇文在美國或許就不會有這麼多人批了...
美國人是很喜歡把法律掛在嘴邊的~~
poki670707 wrote:
已向警方報案侵占...(恕刪)


也有可能是後面的其他乘客侵占....那要告誰啊......目前是有告但不確定誰被告
還須舉證司機占為己有吧!....這難囉!
司機或其他乘客看到這篇,直接丟垃圾桶省事......一點事都沒有
richard7083 wrote:
這篇文在美國或許就不...(恕刪)


這篇文在英國或許就不會有這麼多人批了...
英國人是很難把法律掛在嘴邊的~~XD













(這個國家是不成文法,只有判例,沒有法條,ps歐盟法是另外一件事)

3065 wrote:
這或許就是為何很多人...(恕刪)


沒有吧!

真的是指美國嗎?


怎變成美國月亮比較圓!
orioccidental wrote:
這篇文在英國或許就不...(恕刪)

你確定英國只有不成文法..?

雖說英美都是以不成文法為主的國家...
但是他們也是逐漸走向成文化...
所以...英國是有"法條"的國家唷~~

我知道你是想諷刺我...但是法律並不是只有限定法條這麼狹隘阿...
diffusionless wrote:
沒有吧!真的是指美國...(恕刪)



小弟只是覺得

我們的社會越來越充滿暴力和衝突

街上滿滿都是非法土改車,你吵?我就比你更吵,你改兩顆大燈,我就改四顆,停止線滿多都是參考用

新聞報導會拾金不昧的清一色是中老年人

年輕人連撿到一隻狗都要求分三成

這種反差現象似乎和世界的潮流成反比

有人會說台灣人有人情味,好客

但事實上似乎只有對白種人和日本人適用,我就不明說了

有點離題,就不多說了

minimoggy wrote:
也有可能是後面的其他...(恕刪)

大大...當然是抓到是誰侵占的就告誰囉~
這是公訴罪...
要等警察找到"被侵占的相機"並確定"侵占相機的人"才由檢察官提起公訴的
一切都是警察收受遺失物報案之後的正常流程...
樓主這邊說要提告...只是自己說爽的啦!


如果有人拿去還了....就不會起訴...什麼事都沒有~~

但如果司機把相機丟到路邊或垃圾桶...這兩天下雨...相機可能因此毀損...還要多背一個毀損罪捏!
計程車司機素質參差不齊.就希望你遇到的是好司機!

3065 wrote:
這或許就是為何很多人...(恕刪)


計程車司機也玩相機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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