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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島原 wrote:
打一場官司 你需要律...(恕刪)
我認為此風不可長
別凡事只想到自己
應該想 自己可以為他人 為後代留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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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費用 六萬
教育別人誠信 (特別是老師) 可以影響更多人 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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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sd0326 wrote:
那要先證明49F的大...(恕刪)
感覺這篇似乎要蓋大樓了,嘻嘻。
我也再努力的蓋下去好了。
通常證人上法院作證是要簽寫一份具保書。
以保證其所說的事實為真,否則是要負偽證罪的。
所以證人是不用再次證明他確有曾與那個賣家見過面。
具保簽結。
開庭當日有蒞庭,向法官陳述。
書記官製作筆錄。
這樣就可以作為證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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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tlin wrote:
我認為此風不可長 別...(恕刪)
說真的這樣對一個教師有用嗎??學校會因此不用他或學生都知道他的爛品行嗎??
社會上這種表面工夫的人太多囉= =真心希望這種人得到該有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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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會讓人心力交瘁...付出的代價 真的不值得....就算後來拿到了公道 你已經失去更多....
你只想討個公道 ...
每天都沈浸再怎麼讓對方完蛋....付出的時間跟拼鬥的生氣的心力真的太多了....
放下...反而能得到更多...
真的...人生不是就是從教訓中成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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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拍照片 wrote:
說真的這樣對一個教師...(恕刪)
說老實話....
查了他的部落格....(雖然他很快的關閉所有功能....)
我是看完了他留言版上所有的留言....
也去看了幾個他學生的部落格....
有點訝異他對這件事的表現....

不用神人級....
只要普通人....
從他在無名查到的文章內容....
就已經知道他是誰....在那裡教書了....
後來又去另一個地方查個事件也只是驗證是不是他而已....
我相信樓主應該也知道他是誰..叫什麼名字了....
所以我才會一直感嘆為何當事人一直不出面呢??
前面我也寫到了....
關了部落格....還是查的到啊....

不知道有沒有寫錯字....會不會有國文老師來糾正我的錯字呢...

希望當事人能快點處理....
樓主等了快十棟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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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nahmo wrote:
不用神人級....
只要普通人....
從他在無名查到的文章內容....
就已經知道他是誰....在那裡教書了....
後來又去另一個地方查個事件也只是驗證是不是他而已....
我相信樓主應該也知道他是誰..叫什麼名字了....
所以我才會一直感嘆為何當事人一直不出面呢??
前面我也寫到了....
關了部落格....還是查的到啊.......(恕刪)
我跟家人從一開始就知道這個人不老實了
從打電話給他告知他機身的詳情 他不願意收回
反而抓了"維修費對半分"這議題起 就知道他會採取能躲著就躲著的態度
不過蔡老師 很可惜您是在桃園 那邊教育處大老們都是我表姊的夫家長輩們
如果你還有在關心此討論串 怎麼樣都私下來找我即可
打個電話給我知會一下 趁週末大家都休息有空
把機身收回去(雖然現在在送檢當中) 大家都好處理
回頭是岸 我是說真的 不要下週一開始甚麼上班症候群那就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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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份老街 wrote:
DSLR在室內,只要用點測光,ISO開高一點,光圈在F2.8上下,直接對天花板的日光燈測光,像麥當勞或是肯德基
這類速食店的室內照明亮度,快門值大約會落在500-8000之間,所以在室內要測反光鏡定位延遲或是高速快門,
應該不是一件太困難的事情,或許樓主檢查了一個多小時,都沒檢查到重點吧!...(恕刪)
亂入一下, 對著日光燈就變成仰角了, 樓主一開始有說, 俯角才會出現黑影, 仰角是不會出現的!
小弟不懂法律, 但既然有49樓的證人, 再加上關閉部落格, 又不接電話等等, 雖然不是絕對, 但讓人不懷疑也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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