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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D90喝熱湯了............新進度

雖然不是我本人發生的,但還是想發文問問01的大大們處理的方法,事情發生在6/30桃園的正X排骨,朋友的D90放在椅子上,因為當時桌上飯菜有點滿了,所以當時工讀生幫我朋友上湯的時候,放湯時就讓湯的一半體積超出桌面,也就是一半在桌子上一半騰在空中,也沒有用手稍微去扶著湯鍋,於是整碗熱油油的湯就這樣淋到我朋友的D90上面了..................因為還在保固期內就送回了原廠,但是原廠給的結果是修的錢會比買一台新的還要貴(包含一顆18-105的鏡頭也要修).....這是真的嗎?當然我朋友找店家談賠錢的事情,但是店家告知當時的工讀生已經領完薪水離職了,我朋友就會覺得事情的都沒有處理完,怎麼會讓工讀生就這樣離職了呢??是想要因為人已經不在他們的店裡上班了,不願意付這個責任呢?那當時椅子上不是放著相機而是有人坐在位置上!他們也打算這樣處理事情嗎????理論了一陣子後店家願意賠償,但是他們認為相機已經不是新的,有折舊的問題不願意賠一台新機,而且還說他們的相機不應該放在椅子上....ORZ...所以要37分帳,他們負責7成我朋友3成,但又不能買一台新的,像這樣的事情還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嗎? 麻煩板上的大大可以給個意見,謝謝!!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我會將意見說給我朋友聽的! 但是最新進展是店家不願意賠償,因為他們那邊的說法是,他們看錄影帶是看到我朋友的手有碰到湯鍋導致湯才會倒下來,但是我朋友要求看錄影帶時又堅持不給我朋友看,那走到這個地步是只能申訴消保官或是法院尚才能解決嗎??
2012-07-26 23:34 發佈
很明顯的店家理虧
請直接電訪消保官 會幫你處理的妥妥的!

kikiho37 wrote:
雖然不是我本人發生的...(恕刪)


趁機升級防塵防滴專業機身.. U tube 上香港仔玩過很多花招,都還可活得好好的.



賠的話就請店家去友站敗一台差不多的機器囉.
  如果你的機器是新機確實可以跟他要求一台新的機器,如果不是新的機器就像你文中所講的七三分帳,如果你要求對方買全新的機器,這個就看你怎麼跟對方談了對方也不是白痴
  如果你要凹到新機是有可能的事情,但是我是店家的話我也不會讓自己吃虧,我是店家我會有以下三種作法
1.買一台二手給你,賠你一台一模一樣的相機
2.如果你不爽不要二手機那就是折價賠,因為你的相機也不是全新的
3.再跟店家談折中一點,八二分帳這件事就此解決
4.你要全新的也行就打官司吧,花一堆時間力氣法官判你贏那我沒話講,那我就賠你一台全新的機器,浪費的時間力氣自己算一算滑不滑的來...
Final Fantasy Cloud
同意樓上的解析……若非新品(甚至已操了2~3萬張)能以2折(賠八成)或3折(賠7成)的價格買一部新品也不算太差啦!

不解的是…只是淋到熱湯又不是整台相機掉入湯鍋怎會那麼慘? D90有這麼弱嗎?那也太不堪了!
剛好最近在唸民法,給你一些建議.(非法律本科,只是一些看法,參考一下)
依民法188條:《僱用人之侵權責任》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所以店家因為是僱用人,所以要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另民法213條:《回復原狀》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由你描述,看起來修理已經不划算,所以視為無法回復原狀.

所以民法215條:《金錢賠償》
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償其損害。-->看起來你們與店家只有賠錢的方式處理. 而金錢賠償以市價為主.所以店家可以主張折舊部分不賠新品.

另外民法217條: 《過失相抵》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
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由你所述,工讀生把湯放的不穩.是否有看到而提醒,或是相機放在椅子上是否妥當,你們是否要負一部分的責任,這會關係賠償的減免問題.
My Flickr: http://www.flickr.com/photos/64443905@N00/sets
還沒過保, 應該是兩年內的新機吧.
但是電子產品的折價很快.

我覺得如果能拿回原購買價的七成, 就拿吧.
自己再貼點錢換新一點的相機.
joejoekuo wrote:
剛好最近在唸民法,給...(恕刪)


joejoekuo大所提供的訊息可以請版大的朋友參考參考!

撇開法律賠償的層面不談,如我前所提疑問…由上而下淋到熱湯(非掉到湯鍋)會造成什麼程度的損壞以致於連在保固內的相機修理費用都可以買部新品? 個人實在存疑! 即使是一台家用型的(如3100 5100)沒有防塵防滴的相機(D90當然也沒有)液體在短時間內應該不會全面滲入,所以也不應該會有鉅大損壞才對,除非淋下來的是強酸或強鹼…

很想知道版大朋友維修報價的詳細內容,也讓大家參考一下Nikon比家用型略高一級的D90一般用戶型相機的不堪程度。

kikiho37 wrote:
雖然不是我本人發生的...(恕刪)


事件發生時,工讀生是他們的員工
所以可以要求公司賠,他們再自已去橋
感覺D90油油的......
拿起來像泥鰍一樣滑

不過個人覺得D90沒這麼脆弱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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