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屁股吃甚麼瀉藥"這句話是您寫得沒錯吧?
您不污辱他人,他人又何須浪費時間在您身上哪?
自己有錯在先,還不檢討,還在繼續"高談闊論",這年頭的人都是厚顏如此嗎?。
"你自己高談拓論就好"這句話更是絕,我從一開始就沒有邀請您來評論我的文章,是您主動評論,您不來評論,誰又無聊至極來理會你?
本人可以接受評論,但不接受人格上的汙辱,"甚麼屁股吃甚麼瀉藥"這句話足可提供本人做為毀謗之證據。
也就是說「做自己相當能力的事情」,不過是語言上習慣不同罷了
這樣符合毀謗之構成要件嗎?我不認為,但若真的要說,那可能還比較像是公然侮辱
但旨意不帶侮辱的俗諺能該當公然污辱之構成要件嗎?這實務上是怎樣操作的我就不清楚了。
如果只是單純聽到對方的言語心有不快而提告,但對方無意侮辱,他人也不覺得是在侮辱
這種情況下我想被反告誣告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事情
雙方都麻煩,所以沒事還是不要隨便講法律,雙方講話都緩和點,和和氣氣的吧
說回主題,友情價不能和市價劃上等號
看交情和能力到哪,8折、7折、5折或用送的都有可能,但市價就是在那裏
名牌比較不容易跌價,就算是過了好幾年,也會有買不起新機想要買舊機子的人出現
只要擺上自己理想的價格,我想應該還是不難賣才是,也不會跌得太誇張
而且...不用擔心LIECA會跟日本公司一樣炒短線,他們都出很慢很慢...
我想他們也沒必要從這一塊撈錢才對
另外我想那些賣六萬多的賣不出去的原因大概是...
有錢直接買新的,沒錢買不起,自然沒人買
所以想買就下手吧

之前某人指責他人很"許XX",也被告,法官最後判決須賠償原告就是一判例。
PS:我忘了是"許XX"還是其它的某知名人物的名子。
至於被告方是否可提出污告,當然是可以的,那是法律賦予每個被告的權利,但是否有構成污告或是會被法官駁回得完全得看法官的判決,誰說都不準,同樣的,原告方也得提出事證來證明是否有被污告。
不過通常污告的訴訟判決會是在原告方在前一審之後,也就是法官會參考原告方在被告的案件是否被判有罪。
本人在01發文本就是想聽取大眾的意見,接受批評本就自然,在01發言許久被批評的言論可說是不下數十次,之前有篇發言有關於本人當初在猶豫是否該購買5DII的心情,被酸了將近8頁之多,本人也都一笑至之。
重點:本人可以接受批評,但不接受污辱。
只能說01的素質總是有害群之馬,總有些不速之客以粗俗卑劣之言語進行言論攻擊與侮辱。
罷了。
小弟目前使用5DII,所有的鏡頭全都買新品公司貨,但對於小DC,總覺得錢得花在刀口上。
之前提起的同好並非好友,而是在Y拍找到的賣家,由於賣很久又賣不出,對方最後再次找上並表示願意5萬賣。
若買水貨,貴婦百貨的Leica會保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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