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好的方式是,"借"給他!至於"借"給他以後要如何保存,就是對方的事了,如果是遠距,又怕對方不還的話,可請對方先匯"押金"500~1000元不等,看其價值,或是雙方約定"借"完之後,如有寄還給您的話,可跟對方要求扣除郵資跟匯款的手續費再把剩餘金額匯還給對方,沒有必要由出借者出手續費及郵資,當然出借者要全額奉還也無不可.....記住...害人知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願意熱心交流是件好事,若是被有心人士釣魚,哪可是會對人性的光明面充滿失望的!!
Dennis pan wrote:請去翻翻六法全書~著...(恕刪) 著作權法第46條:一.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教授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二.第四十四條但書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請問該怎麼解釋適用這條法律呢?還是有點不太懂???
南波萬 wrote:比較好的方式是,"借...(恕刪) 是啊!大大謝謝你的建議,我就是怕公司的人會來注意釣魚,很怕會害人害己,所以拿出來討論~~~希望不要有人因此遭惹麻煩~~~我也要考慮依下該用什麼方法借給人家囉!
南波萬 wrote:比較好的方式是,"借"給他! 正解...結果借給別人, 讓他自己印, 那就不犯法....(他也不犯法)如果印給別人, 就要小心.另外, 不知道中文說明書版權歸誰?如果原廠有中文說明書 --> 應該會開放下載, 也不必盜印了?(就算沒給下載應該也不會告吧, 畢竟機器的錢原廠都賺到了.)如果原廠沒中文說明書, 是代理商自己製作 --> 應該會想告.....因為代理商沒賺到.南波萬 wrote:若是被有心人士釣魚,哪可是會對人性的光明面充滿失望的!! 至於釣魚行為我覺得天經地義耶....因為會想釣的, 應該就是代理商吧,以他的角度來看, 才是對人性的光明面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