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三個baby色調不太一樣,如果把這張圖拿到街上隨機詢問路人,問題是:哪張顏色好看?
有效樣本數只要多於300,那麼你就會發現。答案不會是眾口一致的。ABC或許會有得票高低,但不會哪一個全拿或得0票。
讓我們假設A得票最多好了,那麼,我們可說A的發色"NO.1"嗎?好像不行吧?這又不是選總統,票數只是顯示"喜愛人數多寡",無法表示"喜愛品味輸贏",更無"誰的喜愛優於誰"的問題才對。我們假設C只有得3票好了,即使如此,也不能說喜歡C的人"輸了錯了",這只是喜好選擇,沒有優劣對錯問題。
我的喜愛就是多數人的喜愛,這也不能證明我的喜愛就比較高尚,比如二十年前的六合彩簽賭,你隨著社會多數人簽注,不表示你就是做對事了一樣;而目前火熱進行式的寶可夢抓怪,也是同樣道理,人多容易獲得認同感,但與正不正確無關。你會說抓寶可夢是"最好的"休閒活動,勝過騎腳踏車幾條街嗎?
無可否認富士的發色向來廣受好評。買相機要考慮的細項很多,發色是否為採購相機的關鍵項目?市占率就已經是解答,消費者各取所需、各擁所好即可,常拿發色說嘴或爭論,實在沒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