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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購買HS10退貨插曲(9/2日下午連續兩名客服有回應處理 態度很好 順便修正標題)

echochio wrote:
據我所知PCHOME...(恕刪)


據我所知PCHOME打包貨品時會全程錄影
不知收到包裹時會不會全程錄影了
樓主可要求PCHOME提供打包及收到的全程錄影
不過幾萬塊的相機新品時沒有貼薄薄一層塑膠模
那是有可能貨品寄到客戶前就有刮傷
那到底有沒貼薄薄一層塑膠模只有樓主知道
真的大家收到東西之後要檢查是否為再處理過的新品鬱卒
要求PCHOME 先扣1700 元 先匯款 再來討論
刮傷是否是樓主造成的吧 , 不然樓主要求PCHOME 給這
一個月的利息錢不過分吧.....雖然沒多少錢 !@#$%^&
但是當事人會覺得很煩吧 !

客服也自己也明說現在數位相機都沒有貼上那層薄膜,我曾質疑過那通通都沒貼上薄膜,不是等於挖洞給消費者跳??

這點基本上好像不管什麼人都無法辯白---這確實是篇很值得探論的話題,不光是消費者無法享受買全新3C產品,那~刷!!一聲撕下那層貼紙的快感,還平白增加鑑賞時的風險!

這個風險是該全由消費者完全承擔的嗎????(以後有機會再探討)

I'm major.
hahadog wrote:
請問一下齁,處理的客...(恕刪)


放心的 其實PCHOME是良好的服務網站,我是長期消費者,基本上都會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且我一再表明我不是針對他們打擊,都會留些台階!

基本上有時候派一些人上來反擊的動作是反效果
適度的承認錯誤反而是好(蘋果某事件就是這樣)

我內文中一直有提到說,有告知要上01po文,我不只一次提醒告知客服,要上來po文討論
客服對客戶的處理態度是什麼?

pchome如果派一個客服專程上來回一句:
親愛的客戶您好:您的需求與意見我們會盡快處理,稍候將派員人您連繫,造成您的不愉快,本公司深感歉意。

還是漠不關心,要po你就去po阿,反正我通通不回應,然後任由不管是真的親衛隊也好,假的也罷,去把文章發酵好??
-------------------------------------------------
第一種處理方式:安撫客戶氣消,並且會讓所有網友感受到PCHOME服務不錯,還派專員來回覆關心~印象加分!
第二種處理方式:不管文章是否完全都事實或者正確,會一直蓋大樓,一直爬,一直發酵!最後會演變成的效果,大家現在親眼看到了!(01有多少文章能夠兩天蓋這麼高的樓???)

I'm major.
majors wrote:
另一點是: 如果全部的相機都這樣 那買相機是不是在收貨退貨一定要全程錄影????

廠商不願意貼上保護貼是什麼因素? 難道是要挖洞給廣大的消費者去跳嗎??...(恕刪)

樓主都在疑問是廠商不貼保護貼可能會使LCD刮傷,是廠商不貼,不是pchome,樓主大可直接打去問廠商(恆昶)原因,
可是我看到現在好像一直針對pchome的客服處理方面討論
ppwa wrote:
樓主都在疑問是廠商不...(恕刪)

這點都沒爭議了,因為其他網友有反應過,他們現在買到的別款相機也沒貼~~跟客服沒有關係!(前面我也講過,我也沒說過客服騙我@@請別再扣我帽子唷~)

您文章重點要看懂~

雖然消費糾紛重點的起因是在LCD刮傷,這點是關係到那層薄膜沒錯~

但是我只是一介草民,何德何能要求廠商出貨一定要貼上去呢??

這點必須要消保法或者其他有效力的機構去處理才對~~(雖然我有點想去建議消保官就是)




不過這也算我想要開文的其中之一因素,廠商出貨前如果能,貼上那一片薄薄的,沒啥感覺的膜,讓客戶鑑賞,絕對會大大降低消費糾紛,也適度保護自己產品的完整性,對兩肇都好!(順便讓客戶享受一下鑑賞完後撕痠痛膠布般的快感!!^o^)
I'm major.

majors wrote:


01有哪篇文章能夠兩天蓋這麼高的樓???...


有很多呀,例如綠葉方舟討論串,一年多後討論串還復活
Masaki_su wrote:
有很多呀,例如綠葉方...(恕刪)


呵呵.....大大該不會建議 我也跟他蓋大樓比賽吧~@@ 呵呵~~

我基本上處理完畢後這篇可能的話也會刪除的,不打算一直擴大,但是針對很多消費上的可能重點,可能有必要另外討論~

例如上面講的 LCD螢幕薄膜問題 這基本上是造成我跟客服不愉快的起因! 這點不應該是我跟客服來承擔廠商可能也有責任的[就事論事]
I'm major.
Masaki_su wrote:
有很多呀,例如綠葉方...(恕刪)

針對標頭稍做修正後,還必須留下pchome的因素很多人可能不明白,我說明一下,並不是要打擊他!

真正的因素:

其實不管是公開論壇或者是任何報章雜誌,發表言論都應該受中華民國法律規範的,所以我必須對所有po文有承擔法律的責任跟義務,也就是說:我必須看PCHOME要不要告我(開文是必須承擔風險的),這點大家一定要注意!所以原本的標題可以稍做修改,但是我原本的[對象]與目的是不能隨意更動的,至於PCHOME告不告我那是另一回事了。(我們稍懂類似法規的同行,都不願意po這種文的,我真的算很冒險的,他們也提醒我小心點,不要弄太大)

就像本討論串中某人發表的高論:
再對於[事情]還沒有真正有結論的時候,就發文罵人[澳客],人家提醒他了又發一次[澳客],點的非常清楚了又再罵一次[澳客]---真不知你是@@$&%#(~唉

那個人好像不知道這種針對性的,算是人身攻擊的留言會涉及到[公然侮辱罪]
現在連罵人[許X美]都會被判有罪,您想罵人[澳客],而且還連續,人家提醒了,你還罵,人家真的提告,法官會不會判定成立呢??[本人可以保留法律追訴權唷]

所以我一再提醒發文對事不對人,是在保護雙方[你我]

說我澳客兄~~您說是嗎??

I'm major.
ruby6436 wrote:
請多看清楚這是刮傷處...(恕刪)


我不管左眼右眼,正看反看都沒看到原Po說這一筆費用是刮傷處理費,這個部份是其他網友提出的不是嗎?
現在9月3號下午3點 PChome/商家 有說要退貨or退款or扣錢 or 還在 "處理中"?
charliel wrote:
現在9月3號下午3點...(恕刪)

9/3~今早我已主動打電話給他們處理,下午辛苦的張小姐也重覆確認處理方式,基於不在擴大發酵此文的狀況下,處理方式就不再說明了,總之我並沒有再做進一步任何過分要求就是~(我不想讓人誤解我真的再打擊他們),今天的兩通客服電話一通是我主動打,一通是她們撥過來,態度親切,我也有向他們稍稍道歉,昨天火氣大了點~~


目前我想討論的事,也是引爆消費糾紛的重點:
3C產品若有LCD,廠商出貨是否應該貼上基本的螢幕保護貼(膜)?


這點討論範圍是全部的帶LCD產品:包含手機/相機/液晶螢幕/掌上型遊樂器.....等

一來降低消費者鑑賞風險,退貨不再有刮傷爭議,二來廠商可以好好保護商品完整性,降低被刮傷機率!(對買賣雙方都應該是好事)
I'm maj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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