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kert wrote:
什麼公道話-.- 好...(恕刪)
你好,請教我說的哪一句不客氣了?
或是你認為"您"才叫客氣,那接下來就用"您"吧
(抱歉,我想是您誤會我的意思才會這麼認為,而您確實沒把我的文章看清楚)
首先沒有任何人說您拿s200開小花來跟s100不開小花做比較
不知您為何會去針對小花做文章
我提到小花僅僅是因為所引述的官方數據
廣角端是50公分到無限遠
望遠端是2.5公尺到無限遠
必須是在沒開小花才會符合,為避免誤導不得不提
跳出來(幫s100)說句公道話並沒有錯
因您第一篇文完全沒提到被攝物的距離
卻只說了
>S100(400mm)就太糟糕,對不到就是對不到
言下之意是s100(400mm),總是對不到焦
對於沒用過s100的人,看了豈不是以為s100的長焦根本是廢物?
(指摘該工具無用實則是您未把握該工具之特性)
即使後來您補述了被攝物的距離
但2公尺的距離本來就對不到焦不是嗎?
關於拍攝舞台上的體育競賽、表演之事
我完全同意您的說法,我說"正好相反"未免言過誇大
畢竟狀況太多,很難說絕對
我本意只是提出一個拍攝方法供參考
以說明拍攝體育等場合手動對焦並非完全無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