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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次漏光的處理方式-更新民法保障人民權益相關法條

致: Canon數位單眼相機 EOS 5D Mark III 的使用者

多謝您使用Canon產品。

關於數位單眼相機 EOS 5D Mark III,當在極其昏暗的環境下亮起液晶體顯示幕燈時,顯示的曝光值可能會改變。 Canon已決定如下的方案來解決此現象,詳情如下。

現象

在極其昏暗的環境下*,如果亮起液晶體顯示幕燈時,顯示的曝光值可能會改變。 然而,當安裝鏡頭拍攝時,曝光值的變化不會顯著影響拍攝效果。
* 一些昏暗環境的例子如下所示:
1. 當機身安裝上機身蓋時
2. 當鏡頭安裝上鏡頭蓋時

涉及的產品

Canon數位單眼相機 EOS 5D Mark III
*機身序號的第六個數字是 1 或 2 的產品會受到影響。
   例如, “xxxxx1xxxxxx” 或 “xxxxx2xxxxxx” ([x] 代表任何數字。)

用家支援

當安裝鏡頭拍攝時,這種現象不會顯著影響拍攝效果。 然而,我們也會於2012年5月10日開始為有需要的顧客提供服務,以解決此現象。


台灣佳能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04月24日


如對上述問題有任何查詢,請致電客服專線:0809-022-888
台北客服展示中心
營業時間:週一到週五 09:30~19:30
     週六 10:30~17:00 ( 週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一段20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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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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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0809-022-888
傳  真:(07)969-6968

以上是由佳能新聞稿提出的第一階段方案
個人的感覺
很聰明也很笨
具體來說
序號的公佈很有效地達到產品瑕疵止血點
說明著日後的機器不會再有此問題
但也表示婊了第一批使用者
不可否認
不管機身這測光是否影響拍照品質
重點已經不再聚焦在機身漏光瑕疵
而是聚焦在序號
買到沒問題的序號使用者可以不用擔心關注這問題了
不過這這波PO出的序號中
其實也是首批購買機的序號
這樣的做法
無疑傷害了首購消費者
通常會首購的消費者對佳能的產品品牌忠誠度是比較高的
由於公佈處理方式日期在5月10號
尚未確定佳能會如何給這批愛用者何種交待和補償
但我認為應該比照Apple處理方式給予更換無問題的序號新機
不管使用日有無超過七日
這種已經傷害到首購消費者權益的問題
我認為除了更換無問題序號新機不會有更好的結果了


補上法律相關條文

依據民法第354條:「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如果不小心買到了瑕疵品,而且是買受人買的當下並不知其為瑕疵品,此時依據民法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依據民法第356條規定: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民法第365條則規定: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

案例分享
樹林大同3C/ MP3故障 推託7天才換
〔記者蔡偉祺/北縣報導〕

王姓讀者向本報投訴,上月底在台北縣樹林市大同3C展售中心購買MP3隨身聽,第一天就故障無法使用,廠商卻推到第7天才換,且不願退錢。

北縣消保官表示,雖然消費者到賣場購物行為不屬特種買賣,但廠商仍應負瑕疵擔保責任,不能推託。

王姓讀者表示,MP3隨身聽買回當晚就有問題,螢幕畫面一直停在「loading」狀態,無法操作,第2天回到賣場要求換貨,對方卻推說是人為操作錯誤,直到第7天才勉強換給她,也不肯退錢,相當不合理。

令王姓讀者更不滿的是,換貨時店員還語帶嘲諷地說,如果過幾天原本的MP3都使用正常,還要請她換回來。

賣場人員回映,資訊商品沒有鑑賞期,也沒規定出現瑕疵要換新品,只能送回原廠判定,除非原廠願意換新貨,否則就只能維修。

賣場人員還說,該名消費者送回的隨身聽目前仍使用正常,應該是不熟悉操作方式才發生問題。

至於有沒有對消費者態度不佳,要求若舊機沒問題需要換回新機?賣場人原先是否認有這樣說,後來又改口「好像」有說過,但強調語氣態度沒有不好。

消保官楊舜惠表示,只有消費者無法接觸商品實體的「特種買賣」,如郵購或電視購物等,才有所謂貨到7天內無條件退貨規定。

但民法也規定,賣方要負擔瑕疵擔保,出現問題時需和消費者協議,視個案給予換貨、減價,甚至退貨

買到瑕疵品或產品不滿意怎麼辦?......郵購、網路或電視購物,可7天內無條件退貨。展售賣場則最好先問清楚店家誠意。
引用自
- 雲水人間的分享部落格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giveman/2925049#ixzz1sy6Rx6i2
2012-04-24 15:05 發佈
以Canon處理方式應該不會換新機,個人覺得頂多檢測看是否有問題,有問題就拆機。

seraphimV wrote:
我認為除了更換無問題序號新機不會有更好的結果了

有點好奇,1D Mark IV、5D Mark II 也有類似的問題,不曉得 Canon 該不該比照辦理?
You don't take a photograph, you make it. - Ansel Adams
seraphimV wrote:
致: Canon數位...(恕刪)

來自業務之言:全部的5D3第六碼都是1跟2.....
以後的也是.......
這只是緩兵之計
並不是之後的機身就沒問題
原廠根本就是要我們消費者當個鴕鳥
只要看不見瑕疵 那就當他不存在吧


以下是剛剛詢問業務的狀況
問一下官網友公佈說5/10號有說可以有處理請問是怎樣的處理
業務:八拉巴拉重複說那不是什麼問題,最後說是拿去補強加個東西把光檔起來..............

我有點動怒了...............
所以買了一台新機以後要拆整個機頂來做補強

5D3為一體成形的金屬機身
因此拆到機頂螢幕內部絕對是重重拆開
在重重裝回去

目前原廠的態度就是....
那根本就不是什麼問題
不可能有人會去拍銀河
也不可能有人會在黑暗的地方打開機頂燈光(因為看觀景窗內就有資訊了)
所以根本不影響什麼正常拍照
所以若有要拍銀河拍星星的人再去大拆機來補強吧
...........................................

另外
依照業務的說法
所有的5D3第六碼全數都是1跟2
並沒有其他數字的...........
這代表了....那並不是第一批貨是第二批
而是.......全世界的5D3都這樣

這標準的是瑕疵
不承認是瑕疵只以兩句話"為有需要的顧客提供服務,以解決此現象"
是什麼意思?
就是要我們使用者在他們不些受此為瑕疵的前提下,接受此項瑕疵,並且並不打算做大規模的修補行動,你來幾個我才幫你解決

這跟什麼很像?
汽車爆衝事件很像吧?
反正還沒出人命阿
有碰到問題再來解決吧
紅塵紛紛情難了,風雲變幻醉一場 慢慢長途尋真我,千杯難倒一酒湘 癡心躊斷緞愁腸,豪情傲劍渡河江
不知道大家抵制或是反應消保官會不會有反應???

taiwan23175 wrote:
來自業務之言:全部的...(恕刪)


我覺得該硬就要硬
有位韓國嫁來台灣的朋友
他跟我說很不可思議的是
油電雙漲我們老百姓竟然沒人上街抗議
這在他們國家早就翻了
也告訴我
他覺得台灣人太乖太善良了
應該要學習為了權益反抗
以上是題外話

個人是認為
別被模糊焦點了
重點在於消費者的權益廠商有無在乎?
取決於這次的處理方式
5D Mark III, 50mm f/1.8, 35mm f/1.4L, 135mm f/2.0L, 24-70mm 2.8L II, 600EX-RT
CANON品質.機頂走光

CANON服務.犧牲雞王

CANON保證.信用漏光


seraphimV wrote:
我覺得該硬就要硬有位...(恕刪)

seraphimV大~這次我挺你~
原因無他,就原廠用公佈型號來止血
也不打算安橅一下忠實地用戶
雖然我不算是~哪家只要符合我的需求
皆可
價格不是決定我使用哪家機器的主因

真對的起第一批使用者啊!
要去佳能抗議記得pm算我一份
順便約一下記者朋友一起去
5d3順便可以測試一下錄影功能!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
Canon回覆的mail如下:無言~~-------------------------
親愛的Canon用戶 您好:
謝謝您對Canon的支持與愛護,關於您的來函,我們的回覆如下:

案件編號: W2012042401X
您好,如20120424公告,5D3 user S/N: 028021003XX9
常夜拍...故請告知何時可處理或換貨??


親愛的X先生您好:
首先感謝您選購Canon的產品,關於您於四月廿四日來信詢問、有關於LCD螢幕閃爍的的問題、敬覆如下:
預定會在五月十日後,若客戶有此服務的需求,我們可在相機內部加裝零件,可免液晶體顯示幕燈亮時影響測光系統,我們預定會在五月十日後,會再與您連絡。

希望以上的資料,能協助解決您的疑問;
最後再次感謝您,讓我們有提供服務的機會;若再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與我們連絡。
台灣佳能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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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本信件為系統信箱,請勿直接回覆本信件,若有任何的建議或需要其他
協助的部分,可麻煩連結至下列網址:https://www.canon.com.tw/service/contact.asp
並提供您的信件編號,我們會繼續幫您追蹤與服務,感謝您的協助與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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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on客服中心: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一段20號1樓
上班時間:週一到週五 09:30~19:30
     週六 10:30~17:00 (週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Mike_Mike wrote:
Canon回覆的ma...(恕刪)


那這樣代表
CANON只願意拆機維修
沒有其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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