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小弟剛上大學,在大一修習攝影學和攝影實習時,攝影學與攝影實習的兩位老師都不約而同的提醒我們這些攝影菜鳥,相機與鏡頭是非常精密的光學儀器,在平時要注意保養,沒有必要,千萬不不要去拆解相機或鏡頭。
他們接著解釋,因為這類精密的光學儀器,就像職業運動員的身體一樣,一但受了傷,或許可以用手術的方式來調整,可是真的動了刀,就很難回復到先前的水準了。
這是迷信嗎?
有些事情或許很難具體的量化,但是,就像王建民在受傷之後,漫漫的復原長路到現在還看不到終點,可見受了傷,動了刀,或多或少會影響運動員的實力。
那相機或鏡頭的拆解維修真的會影響實際的操作嗎?
在大學時有一位好奇的同學,就用那時最流行的機械式相機,NIKON的FM2做了一個實驗,在慢快門開啟時用指尖去碰了一下快門簾,就這樣輕輕了碰了一下,相機的快門掛了,花了一筆錢送修的結果是,原來四千分之一秒的最高速快門不能用了。
所以這二十多年來,隨著科技的發展,我陸陸續續買了多部的相機和鏡頭,一直小心的保養和維護,從來沒有送修的記錄,一直到現在(2011年的5月)這個記錄才打破,而且還是在被迫的情況下打破了這個記錄。
事情的發展是這樣的:
在2011年的二月二十日台灣的CANON發了這樣的一個公告,
http://www.canon.com.tw/service/ServiceNewsDetail.asp?PNID=001060&PID=000019&SEC=
在2011年的二月二十五日左右,各家的媒體包括了聯合報或是比較有名的討論區都轉載了這個公告,而且這些轉載的媒體和討論區都不約而同的用到了「召回」的字眼,所以如果你用GOOGLE來查詢
ef-s 18-200mm召回
這個關鍵詞,就可以找到一堆的資料,
聯合報: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_MAIN_ID=320&f_SUB_ID=4499&f_ART_ID=303566
哈燒王:
http://www.hot3c.com/read.asp?class=2&id=16933
還有很多的資料,有需要的同好可以自己Google一下。
先說一下這份公告吧!在經過了和CANON的公司接觸之後,我不得不承認canon是一家很高明的公司,這篇公告也是一個很高明的文字遊戲,整篇公告的重點就是在表達這只是一篇產品有瑕疵的公告,而不是產品瑕疵的召回公告。
你會問,這有什麼差別嗎?
差別真的很大。
因為,如果這是一篇召回的公告,CANON不單只是要負擔鏡頭的維修責任,還有義務要通知消費者,甚至要負上相關的運輸費用。
但如果只是一篇產品有問題的公告,CANON只是要負擔鏡頭的維修責任,但是其他相關的責任就和CANON沒有任何的關系了。
用實際的案例來說明吧!
如是只是有產品問題的公告,而你又不小心看到了這篇公告,你必須專程跑一趟CANON的客服中心(只有台北和高雄),或是用快遞寄給CANON,但錢要自己付。(而且鏡頭用快遞運送好嗎?等一下我會用我實際的例子告訴你鏡頭用快遞真的很不好)修好之後,CANON一樣會用快遞寄回來給你。(再強調一次:鏡頭用快遞送真的很不好。)
可是如果是召回維修的公告,不但CANON要負責通知到你,而且不管你在天涯海角,CANON都要想辦法到你家收件,修好再送回去給你。
兩相比較之下可以想見,CANON當然不會發出召回公告。
反正就算你的鏡頭真的出了問題,也不會像Toyota的車子一樣鬧出人命,不是嗎?
至於你會不會在義大利蜜月旅行的第一天,唯一的這顆旅行鏡就掛了,那就是你的問題了,Canon已經發了公告,誰叫你沒看到,誰叫你沒送來修。
所以,從這篇公告的表面上來看,CANON展現了誠意,提出了負責維修的承諾,但實際上還有很多邏輯上的陷阱在這份公告裏:
第一邏輯上的陷阱:
公告是在2011年的2月22日由CANON的網站上公布的,後來才被其他的媒體轉載而流傳開的,所以有看到算你好運,沒看到就算你!#@#$#@!$#了。
第二邏輯上的陷阱:
從公告上來看,CANON表達了負責維修誠意,但是從誠信的角度來看,Canon公司的生產的產品有問題,而且還是在製造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把有問題的產品修好,不是最最基本的責任嗎?
就這兩點來看,這篇公告很有點打預防針的效果,換成了白話來說:
我知道我的鏡頭可能有問題,所以先發個公告,告訴大家,可能發生的所有情況,至於你有沒有看到這個公告,那就是你的運氣了,當然,最後還是要結論一下,只要發生了我所公告的那些情況,我CANON一定會負責到底。
討論完公告的性質,回到送修的實際流程。
2011年5月13日,剛好那天工作沒有那麼忙,所以在下午兩點左右,我打了CANON公司的0809客服電話,詢問一下FE-S18-200這顆鏡頭的召回問題。
客服的先生回答了一些他可以回答我問題,包括:
1、如果要送修的話,可以直接送到台北或是高雄的服務中心,或是用快遞運送,地址就是台北或是高雄的服務中心。
2、維修大約要一個星期的工作天,維修完後可以自取也可以用快遞運送回去給你。
3、對於用快遞來運送鏡頭,我表達了我對安全上的疑慮。客服人員提出了CANON公司每天要運送上百顆鏡頭,不會有什麼問題的。
對於客服人員無法回答的問題包括:
1、貴公司都有我們這些會員的通訊資料,為什麼沒有試著通知我們?如果我沒有看到公告而出了這樣的問題,對我而言不是不公平嗎?
(CANON怎麼會有你的資料呢?你買的CANON產品不是會要求你到CANON的網站上登錄產品的資料嗎?至少賣我鏡頭的博愛路店家就特別提醒我,沒有登錄就沒有保固,這真是全台灣最硬的保固要求了。為了保固,小弟只好乖乖的登錄了。)
2、要解決公告所提的這個問題-(鏡頭內部螺絲鬆動,可能會干擾鏡頭的變焦操作),請問這樣程度的維修必須要拆解鏡頭到什麼程度?
3、不換這個有問題的螺絲,那出現-(變焦操作過程中出現變焦筒卡住並停止移動)的情形的機率有多高?
我會提出這些問題還是希望能不拆鏡頭就不要拆鏡頭,而且如果情況惡化的機率很低,那就賭一把,不要修了。
客服人員說會請可以回答我問題的人和我聯絡,解答我的問題。
等了兩個小時,沒人和我聯絡。

心想反正這一趟躲不掉了,而且當面問可能可以問的清楚些,就開車從桃園到CANON位在台北和平西路的客服中心,(那裏很難停車,最後只好紅線暫停一下,開車的同好要有心理準備。)
辦好了鏡頭的送修程序,還是希望有人可以解答我的疑問,於是我提出了我的要求,收件的客服人員說請主管來回答我的問題。
等了一會,主管終於出現,從名片上的職稱來看是資深主任曾先生。
我分別向他提出了上面的幾個問題,
而曾主任的回答大至上是這樣的:
「這只是我們公司所發現的一個小問題,沒有那麼嚴重啦!要是你心理上覺得不舒服,我們可以幫你處理,如果你不想處理也沒關係,就算真的出了狀況,我們還是會負責到底的。」
雖然我心裏不是很放心,但基於對CANON這個品牌的信任,加上都到了台北了,那就修吧!最後還是一再的拜託曾主任,善待我的鏡頭(這可是我二十年來等一次修鏡頭啊!)。
事後覺得,這真的是一個很蠢的決定。

5月17日收到簡訊,鏡頭已經修好了,用快遞送出。
5月18日早上由母親代收快遞。
下午回到家中進行拆箱,拿起快遞紙盒的第一個感覺是擔心,因為覺得包的不是很紮實可以感覺到鏡頭沒有被固定的很好。
打開紙盒看到鏡頭用發泡塑膠袋包著,旁邊還有一些固定的碎紙條,拿出包著鏡頭的發泡塑膠袋,撕開唯一固定的膠帶,從發泡塑膠袋拿出鏡頭的感覺是生氣,因為只拿出了鏡頭,而鏡頭蓋還在發泡塑膠袋還裏。
也就是說,從台北到桃園的在整個運送過程中,鏡頭和紙盒之間沒有被固定的很好,而且鏡頭和鏡頭蓋更是分離的情況下,一路的搖晃碰撞的送回來給我。
因為沒想到是這樣的情況,也就沒有比照開箱文來拍照存證,請各位同好想一下,你會在鏡頭沒有加上保護鏡而鏡頭蓋也沒有蓋好的情況下,把鏡頭放在紙盒內運送,而讓鏡片和鏡頭蓋在送運的過程中而發生不必要的碰撞嗎?

我不會這樣的對待我的鏡頭,就算事後我用肉眼檢查,鏡頭似乎沒有受到傷害,而CANAN這樣的專業公司也不該這樣處理他們維修的鏡頭。
所以當天就打了一封客服信件,希望把相關的問題一次問個清楚。因為還有一些同好接受了我的推薦也買了這顆鏡頭,實在不希望他們的鏡頭也受到如此的待遇。

發出的信件如下:案件編號: W20110518008(原函照登,沒有排版)
針對貴公司在2011年2月22日所發的EF-S 18-200mm公告,因為公告的原文有些語意不詳的疑問,要在此以正式的方式請教:
問題1 這次公告的定位到底是返修還是召回?
問題2 貴公司都有我們這些會員的通訊資料為什麼沒有試著通知我們?
因為貴公司一直在逃避回答這個問題的嚴重程度,只是以不清不楚的公告說貴公司一定會負責到底,所以只好提出問題3、4、5,來做為我們要不要送修的依據。
問題3 要解決公告所提的這個問題-(鏡頭內部螺絲鬆動,可能會干擾鏡頭的變焦操作)-的維修方法應該是換下那顆會鬆動的螺絲,請問這樣程度的維修必須要拆解鏡頭到什麼程度?請以貴公司維修這個問題的標準作業流程來回答。
問題4 如果不維修這個問題,可能發生的傷害的嚴重性到了什麼程度?用簡單的問法來問,就是如果出現了-(鏡頭內部螺絲鬆動,可能會干擾鏡頭的變焦操作)-這樣的問題,對這支鏡頭的傷害的程度有多大?必須要拆解鏡頭到什麼程度或是換下多少元件來維修這顆鏡頭?這個問題也請以貴公司維修這個問題的標準作業流程來回答。
問題5 公告上所提的這個問題-(鏡頭內部螺絲鬆動,可能會干擾鏡頭的變焦操作)-出現的機率有多高?
請正式回答到目前為止在(1)台灣 (2)日本 (3)全球有多少實際的案列出現這樣-(鏡頭內部螺絲鬆動,可能會干擾鏡頭的變焦操作)-的問題。
問題6 這次的召回是否有到府收送的服務?若有到府收送的服務,請問對運送過程中會對鏡頭的安全保護採取什麼的措施?
等待貴公司正式的回答
謝謝!
第一與第二個問題是要問清為什麼只發公告而沒有通知消費者,
第三到第五個問題是希望了解問題的嚴重性,並以此來做為要不要送修的依據。
最後一個問題,是要問我的鏡頭為什麼在會沒有包好的情況下,被快遞回來。
為了怕我的文筆不好,無法清楚的表達我的問題,我又打了客服電話,說明我的遭遇,希望CANON公司能正視我的問題,得到的是客服人員不斷的保證,一定會請相關的人員回答我的問題。
過了兩天,一直到5月20日的下午四點,都沒有任何的回覆。

我的工作有一部分是管理單位的設備,所以常常因為設備送修要和不同的客服人員打交道。在我和客服人員打交道的過程中發現一個不變的定理,就是客服重視你問題程度與回覆你速度呈正比,也就是如果客服越重視你的問題,那回覆你的速度也越快。
而一但過了48個小時還沒有回覆你,大概就不會理你了,最好你再打個電話過去問一下。
所以,大約48個小時之後我還沒有得到Canon的任何回覆時,我又打了一通電話,報了案號,說明了來意,客服小姐請我等一下,她要去問一下負責這個案件的人員,過了一會客服小姐又上線了,回答說:「負責的人等一下會回你電話。」又核對了我電話,我也再次的報上我的電話。這時我還不識相的又問了一句:「負責的人今天會回我電話吧?」我不能說她不耐煩,但是她加重語氣的回答:「他.等.一.下.就會回覆你。」
掛了電話,等了兩個多小時,我的電話沒有響過。
Canon的客服七點就下班了,到了六點四十分,再次無奈的打了0809的客服電話,這次是個先生接的。
一樣說明來意,報上案號,表達了對貴公司的「等.一.下就回覆」的不滿,這位客服先生又是一陣的忙亂,好像也無法聯絡上那位負責回答我問題的主管,不過到是在客服系統中找到了相關e-mail回函,而且強調是在下午的四點二十分寄出來的。
但是我開了電子信箱,沒有這封回覆函。
最後的也不想再找什麼負責的人了,又留了一個Yahoo的信箱,請這位客服先生再寄一次回覆函給我。
終於在八點收到了回覆函,而且連四點二十分那封一起收到。
是網路塞車嗎?
我在六點四十分還沒有收到任何回覆函時,做了一個小小的測試,用Yahoo的信箱寄給Hinet的信箱,也用Hinet的信箱寄給Yahoo的信箱,都是十秒之內就送到了,不知道為什麼Canon 的回覆函這麼難收呢?
我又試著回想我和上一個客服小姐的對話,大約是這樣的,
客服小姐先告訴我說:「負責的人等一下會回你電話。」
又核對了我電話,我也再次的報上我的電話。
同時我還不厭其煩的問了鄭小姐一句:「負責的人今天會回我電話吧?」
而鄭小姐則加重了語氣的回答:「他.等.一.下.就會回覆你。」
這真是奇怪了,發了意見函給你了,而且還打了電話告訴你我發了意見函,結果等了48個小時都沒有任何動靜,再打電話去問了,得到的回答是「.等.一.下.就會回覆你。」,最後卻用e-mail回覆,那你核對我的電話是核對好玩的嗎?
我不得不承認這位負責的主管真是神龍啊!
見首不見尾。
以下是這位負責人的回覆函,花了48個小時所寫的回覆函,四平八穩的讓人找不到任何毛病,但是……….你自己看吧!(原函照登,沒有排版)
親愛的Canon用戶 您好:
謝謝您對Canon的支持與愛護,關於您的來函,我們的回覆如下:
案件編號: W20110518008
親愛的黃先生您好:
首先感謝您選購Canon的產品,關於您於五月十八日來信詢問,有關於EF-S 18-200mm公告的問題、敬覆如下:
首先向您說明的是,並不是每一支該鏡頭都會出現類似的狀況,本次公告乃提醒消費者注意鏡頭可能發生該狀況,若發生該狀況則可送回本公司維修中心進行免費檢測。
一.誠如前述,本公告僅在提醒消費者注意,而我們目前並沒有全面召回的計劃。
二.因本公告僅在提醒消費者注意,而非全面召回檢修,故以公告方式提醒。
三.每一位消費者送修鏡頭的狀況均不相同,我們實在難以一一說明損壞及維修狀況。
四.因為造成故障的原因很多,我們並無法預料鏡頭的損壞原因或損害程度,但若故障係因螺絲鬆脫的因素所致,我們依公告內容提供維修服務。
五.很抱歉!我們僅就這項情況可能造成的問題公告客戶知悉,目前並無發生機率之統計。
六.本次所公告之項目,並沒有提供到府收件的服務,若要我們提供寄回的服務,對於所寄送貨品之安全提供保護措施本即為我們所應承擔之責任。
收到回覆函之後,事情算是告了一個段落,對於回覆函我就不一條一條的反駁了,但是對於這篇公告最根本的問題,我要講我還是沒得到解答。
這個根本的問題就是這顆有問題螺絲,鬆動的狀況到底有多嚴重呢?
不管怎樣,Canan的產品在製造的過程用了有問題的螺絲,應該要清楚的說明這問題的到底是什麼情況吧!
類比一下,就像我吃了某這位名醫的藥,結果這位名醫發現了這種藥的某個批號在製造的過程中,出了小小的差錯,以至於服用這批號的藥可能會有些小小副作用。
於是這位名醫就發了一個公告說:
很抱歉的通知各位,我們發現這藥在某個批號的製造過程中出了點問題,以至於服用這批號的藥可能會有些小小的副作用,但是出現這種副作用的機會不大,且而就算出現了這個副作用從而引發了任何問題,我們也會負責到底。
而當你運氣不好,吃到了這批所謂有問題的藥之後,看到了公告,你可能有點擔心,在經過了繁雜的掛號程序之後,又見到了這位名醫。這時,你提出了你的疑問,
但是名醫只是很制式化的回答說:「這只是個小問題,而且不是每個吃了這批製程有問題的藥的人都會出現副作用。如果真你很擔心,我們可以動個手術把引發副作用的危險因子拿掉,不然,就算出現了這個副作用,我這個名醫也負責到底的。」
我寫的公告可能有類不倫不類,但其實和CANON所發的公告有很多的共通之處,就是對幾個根本的疑問都沒有提出合理的解譯:
第一個我的公告上未解答的疑問:
要移除有問題的藥所產生的危險因子,必須要進行什麼樣的手術?
第二個我的公告上未解答的疑問:
如果不動手術移除這個危險因子,那出現病變的機率有多大?
第三個我的公告上未解答的疑問:
這批有問題的藥所引起的小小副作用到底有多嚴重?若出現了這個副作用,必須要進行什麼樣的手術才能解問題?
類比CANON的公告上未解答的三個疑問:
第一:
要解決公告所提(鏡頭內部螺絲鬆動,可能會干擾鏡頭的變焦操作)的這個問題,請問這樣程度的維修必須要拆解鏡頭到什麼程度?
第二:
不換這個有問題的螺絲,那出現變焦操作過程中出現變焦筒卡住並停止移動的情形,這樣的機率有多高?
第三:
如果不換掉這個有問題的螺絲,對鏡頭可能造成的傷害會嚴重性到了什麼程度?用簡單的問法來問,如果真的出現了最壞的情況,也就變焦操作過程中出現變焦筒卡住並停止移動的情形,在維修的過程是不是要動到鏡頭的光學元件呢?
這樣的類比方式或許有類不倫不類,但是若真的動到鏡頭的光學元件,相關的光學校正工作,就不是個簡單的問題了!應該沒有人會希望自己的鏡頭因為別人的錯誤而去做這樣的維修工作吧?就如同沒有人想因為吃藥而引起的副作用,最後搞到要進開刀房動大手術吧?
這也是我最後又不厭其煩的寫意見函,希望Canon能給個答案,好做為大家要不要送鏡頭回去修的依據。
但是Canon的回函就是四平八穩,讓人有看沒有懂,所以如果你有這顆鏡頭,而且剛好是有問題的那批,要不要送修,你自己看著辦。
但是,最後,良心的建議,修好之後一定要自取,不要讓Canon快遞,真的很心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