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單眼相機CANON 50D(單機身,無其它配件)於99年3月31日拿到某家店送清CMOS(感光元件),當時服務人員告訴我約為2~3週的工作天,但因為我於4/17要幫同事拍攝婚禮,並請他幫我註明希望能稍微趕一下能在4月中旬前取件,我在4中旬前,前去詢問處理的進度,該服務人員說可能無法在17號前取件,之後我又在4/23日前去告訴服務人員不管是否有處理好,我要在4/30日能夠取件,之後4/27晚上我又到該門市確認一次說我要在4/30日取件,當時該服務人員告訴我此時他們公司那邊目前沒人,明日4/28會幫我詢問,但在晚上卻來電告訴我說,我的相機被遺失了,當下他初步告訴我可能的賠償方式為:一是賠台和當初購買日期相近的中古機給我;二是估該相機現值多少,若要新的則折價補差額,我給的回應該是:前兩種答案一點誠意都沒有,當初相信該公司才將相機交付給予清理,然而該公司卻沒盡到責任,將我的相機不知寄送到何處,照理說應該是免費賠我一台全新的,卻為何還要我補差價,或是賠台中古貨給我,一點誠意都沒有,雖然說若賠台中古的會再給予另外的保固(但中古機我卻不知前位主人的使用狀態及快門數),而我的相機是跟熟識的朋友收購買半年多的機身,但我相信他的使用狀態及維護,然而機身和鏡頭還有個是否會準焦的問題存在,當初我是拿該機身到台北的店家測試該鏡頭與機身準焦才再購入鏡頭。
該服務人員4/29下午再一次回電給我,告訴我他們公司所提的3種賠償方案,包括上述2種,另外1種為評估該機身現值多少錢,折換現金賠償,但我告訴他,之前上述的2種,若要新的以折價補差額的方式,那我當初為何要跟熟識的朋友收購,這樣就等於我買1台新的機身的價格了,另1種為賠中古的給我,我不相信該機身的狀況是否和我送清的機身是否一樣,而且還有跟鏡頭準焦的問題存在,而且再找中古的機身也要一段時間,但我近期都需要用到相機,那貴公司在這段期間該如何對我的損失有何賠償,珍貴的畫面或許一輩子只有這麼一次,但我卻因為相機被遺失了而無法將當下的畫面補捉起來,那我對同事、朋友的承諾該怎麼辦,在4/28晚上我就對該服務人員說明,貴公司應展現出誠意,不該是賠我台中古的,也不該是換台新的還要我補差價,而且立即換一台新的給我,不要一直拖下去,4/29我對該服務人員說:若貴公司不能給我個滿意的答覆,我將透過消保會做出申請,並可能投書給報章雜誌,或是在網路上各論壇裡將這事件告訴大家,之後勢必會對該公司的信譽有所影響,但在未給我明確的答覆之前,我將會有所保留,所以在此先不公佈該店家的名稱,請各位評評理,自己感覺有點像"陌生的孩子"的相機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