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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R 台灣CANON的消費者請維護自身權益 (03/23更新) ERR

喊爽的........喊個3天吧...........

又不是第一次出現這種話題..........

總是有人搞這種無聊的遊戲..............

帶種就寄存證信函請律師告.......
國內大概只剩下彩虹還只有一年保固吧。

不管你買多貴的DSLR,就是一律只有一年保固。

這就是最暢銷的DSLR品牌在台灣的經營方式。

除了職業用途沒得選擇的用家外,還在迷信器材差異的,就繼續去買Canon吧!
潑冷水的,如果今天發生在你自己身上你還可以接受,再來發文吧!

生產線出來的東西一定會有澳貨,樓主就節哀吧orz
其怪,這個問題怎麼會變成保固的問題了
明明樓主說的是廣告誇大不實
既然快門數沒有保固
在沒有但書的情況下就不能寫"具有10萬回的高耐用性"

當然
樓主必須要確定其相關宣傳文宣是否沒有針對快門加註條件
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來看:
*消基會*人員指出台灣CANON的廣告DM只要跟實際不符就明顯有違反消保法
第 二十二 條
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再看看DN裡面所述,
一定要推一下啦!

請加油~

stshaoww wrote:
以前大家買機車 廠商...(恕刪)

大大現在買車
可以自選幾年或是幾萬公里保固喔
http://www.fluidr.com/photos/allen1881/
大部分的廠商都是秉著吃定消費者不想耗時間與不懂法律來塘塞各種產品瑕疵行為
我為你加油
但仍對台灣消費環境看雖
我的也是40D.真的是個好機.買後第14個多月(過保固了).
快門數9千多.快門模組也掛了.修了6千多.對佳能失望了.只能自認倒楣..
過去買了第一台類單眼.$ony f717 也是過保沒多久.ccd也出現問題.掛了..當時也自認倒楣..
我想我對這類3c產品也沒什麼信心了.但話說回來.廠商應該也要負起些責任.不該誇大不實 ..畢竟十萬與一萬差別太大了...
整件事情就是因為「過保」而引起的。

開版者並非在保固內快門壞了才來主張廣告不實。

而是過保了,維修要收錢,所以才質疑是否廣告不實。

樓上的還覺得跟彩虹的「一年保固」沒關係嗎?
看了某些人的回覆

感覺就好像聽到有人說薪水有22k

就該偷笑了,起碼沒失業在家...

搞不懂為什麼就是有些人對自己的權益亳不在乎

說難聽點,會吵的孩子有糖吃沒錯~

但是有些事就是需要突顯出來的

今天消費者完全沒反應

下場就是被廠商吃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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