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123456789 wrote:
休閒用品當然是用閒錢...(恕刪)
我同意這說法....沒那個屁股就別買那種等級的東西....重點還貸款.相機感覺比汽車保值性還差...可能用幾年電子零件掛了就什都沒了.
那是否同理可證 "去吃喝嫖賭吧,又不是殺人放火....","去殺人放火吧...又不是...."
以上這些話是對的嗎???

當你想作一件事情,卻需要去找一個"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荒謬藉口來支持自己的時候,這件事可以肯定是不好的!一件好的事情,必然大家都樂觀其成,自己也怡然自得...
興趣是很重要,但是絕對不是最重要的...如果還有更有意義的事情排在興趣前面(家人的感受、家庭生活的維持...),就要先顧及,不然落得無法翻身的下場別人也無能為力。(那些勸敗的人,請問願意在他付不出錢的時候當他的後盾嗎??)
樓主,勸勸你的朋友吧...還沒買就不要買,已經買了就退掉吧,亡羊補牢猶未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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