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 黑 wrote:我記得以前修「行銷學...(恕刪) 各位對Canon像機放了太多感情了, 所以也放進去太多想像了, 如果銷毀的不是相機而是電腦桌椅可能大家就不會那麼心疼了...廠商對回收及瑕疵品當然會有一套評估的程序, 如果修復的成本大過可以銷售或回收使用的價格, 他一定要做這樣的銷毀動作, 才能在公司財務帳上把這些庫存品給除帳掉減免掉公司營業稅, 不然的話到結算的時候這些還得被視為未銷售的瑕疵庫存品繳更多的稅不是更划不來...這樣的動作一般都要在稅務機關的見證下進行, 而且消毀掉的東西就只能當廢料處理, 不可以再揀起可用零件來做維修之用...敲個幾台相機各位很心疼, 半導體廠敲掉一片幾十萬新台幣的Wafer一次可能要敲掉幾千片那不是就要痛不欲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