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

購買首批 5D3 的聯署 - 投票結果 4.26更新

olive.hsu wrote:
拍謝~投"消保會"都...(恕刪)


方法我早就提了~可以去前面看
正名連署並證明確實是5D3用戶~將連署訴求交於消保"官"

至於一些有投訴
對那是單方面散戶個別去投~
實際有幾個?而且一些人投消基會~消基會跟消保官不一樣阿!

現在是搞所謂的連署
連署就是去聚集所謂的意見相同的群眾
共同表達換新機的要求~!
不正名也無實際文件交於消保"官"
如何逼CANON就範呢?
甚至連得到一場會談的機會都沒~!




allenhsu888 wrote:
5D3機身是金屬一體成型,請問所謂的"上蓋"是指哪裡?或者根本就沒上蓋,既然沒上蓋,各位想想原廠會從哪邊開刀???


5D Mark III 的上蓋:

Photo Credit:Roger Cicala,lensrental.com。

圖片取自 Lensrental.com 的 5D Mark III 大部拆解
You don't take a photograph, you make it. - Ansel Adams

odyseuss wrote:
5D Mark II...(恕刪)

感謝圖片分享喔~
但如果有原廠整個拆機修補過程的影片,或許會讓想修補的攝友,更有意願送修~
小弟在4/26有在消保會網站登錄申訴案件
4/30上消保會網站追蹤,發現居然被轉見到經發局
馬上去電消保會詢問,得到的就只是經過判斷案件類型應屬此單位負責故轉件
至今仍不解,此案跟'經濟發展局"有什麼鳥關係
似乎也有其他大大有相同情況,而且轉件單位五花八門

小弟認為,消保會有點在避責
轉件後就不是消保會問題了
而且至今雖然陸續有多位大大登錄申訴件
但是不是會被消保會以個案為理由用轉件方式規避責任

小弟在想,我們是不是以真名聯署,並將聯署書送往消保會
藉此讓消保會別再鴕鳥心態
不知各位大大的看法如何?

odyseuss wrote:
5D Mark II...(恕刪)


謝謝分享

看樣子感覺拆機頂,機身好像也要拆才行


湯姆克魯杰 wrote:
小弟在4/26有在消...(恕刪)


我也覺的要真名聯署
而且消基會這邊也來送看看
是不是要重發起真名聯署
大家應該有跟canon註冊機身序號了吧?
真名聯署也足以証明有購買5d3
去讀讀消保法或找律師, 不要不懂 , 如何爭取權益 ?

至少聽過 google App 鑑賞期爭議, 是由台北市政府法規會處理吧 !

這已是在去年 01 討論過多大的新聞

中央管政策及法令, 地方負責執行

台北市政府是消保法規定的地方負責機關

處理消保者權益在市政府是綜合業務, 由台北市政府法規會統籌辦理 !
DAVIDC2924 wrote:
去讀讀消保法或找律師...(恕刪)

我想大部分購買者都是實體通路購買的
而且都有看過產品才購入
這並不適用所謂的鑑賞期
但是有牽涉到保固與廠商產品瑕疵的部分
有許多人說我們反應是為了二手價格
這有點以偏概全了
基本上我覺得5D3是台好機子
我也沒打算賣掉
只是原廠公布序號的方式很有問題
我請教過許多玩車的車友
車子有瑕疵問題召回並不會公布瑕疵車的引擎號碼
所以實在不能認同Canon說公布序號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說法
應該是要建議有購買的消費者上官網登錄機子
然後個別通知才對
這樣公布序號怎會是保障消費者權益呢?
湯姆克魯杰 wrote:
我想大部分購買者都是...(恕刪)

舉例不是與鑑賞期有關, 是權責機關
產品有瑕疵與鑑賞期無關

湯姆克魯杰 wrote:
小弟在4/26有在消..小弟認為,消保會有點在避責.(恕刪)

行政院消保會管法令及政策
處理消保者權益依產品性質, 因canon 彩虹公司設立在台北市
權責機關是台北市政府, 公司登記在商業處
經發局是屬聯合辦公室
在台北市政府, 消保者權益業務, 委由法規會統籌辦理 !

法規會依程序會先請廠商說明, 有需要會擇期買賣雙方開協調會.
DAVIDC2924 wrote:
不是與鑑賞期有關, ...(恕刪)

原來如此
感謝大大的說明
這也是一個該思考的管道
已收到高雄市消保會回函,希望個位大大,為消費者權益繼續加油.
  • 7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