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拍照時 我鎖好的小摺疊單車 放大安公園門口停車區 被偷走5月 另一個小板凳在景美公園拍照時 也被偷走認識的鳥友裡有1)4月大安公園 板凳放身後 拍完回頭一看 不翼而飛2)另一鳥友 7月 三腳架在大安被偷3)女鳥友 八月 228公園拍照 三角架放身旁 拍完 回頭看 也被偷走不認識 不知道的情況 也許更多 更糟似乎 偷竊案例 台灣是高了些報案 警查辦事效率 以及有限線索 破案~ 很難重點 ~小偷防不勝防 自求多保 拍照時 儘量物件不離身 除此外 我想不出任何好方法
superallen wrote:你為什麼不說「不肖日本人謊報遺失物品」...(恕刪) 這裡有案例,可參考!!1200萬日鈔失竊?警斤斤計較破謊言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15/today-t3.htm
k小全 wrote:一位日本友人Taka...(恕刪) 標題或許該改成發揮台灣人的精神 協尋遺失單眼相機canon kiss X4發揮01的的精神 協尋遺失單眼相機canon kiss X4還好樓主沒擅自縮小範圍寫成關係到 南台灣人還是高雄人的面子建議應該用正面的想法 請大家協尋如請當天有去高雄西子灣的朋友幫忙 如有發現提供相關線索也請網友們如有發現類似的相機二手販售協助告知...
關係到台灣人的面子---協尋遺失單眼相機.....版主打這樣的標題不管是轉貼或是自身發生的事如果是需要找大家協助用這樣的形容詞..只會讓人不想幫忙吧..還沒幫倒忙先被說是近來看文者的責任 關係到台灣人XX...感覺像是像把台灣對外的感觀都跟些個人事件扯在一起如果能對事情有幫助是還好..只怕光看到這樣讓人覺得牽扯的說法而無法認同的人會增加更多.....說實在的您們被偷相機應該先去報警備案再來是去傅進當鋪&二手市集尋找是否有被銷售贓物在國外當地觀光區偷東西的慣竊也是一堆...只能說這情況是跟各國自身的道德觀所造成的環境風氣有關..另外協尋不是光貼這些鏡頭就OK了...還需要器材的序號這樣網拍發現或有看到該物品的人才能作確認是否為贓物....版主還是先把"失竊器材序號"貼到各大攝影討論網站去比較有所幫助..在台灣看偷竊犯罪新聞感覺失主都是沒索償到 除非贓物在竊賊尚未銷贓前破案要不然多半都被賤賣銷贓...
這應該已經報警處理了吧,在網路P文還是多注意觀感問題rayhuang0924 wrote:請問"不肖商人"是指某個不肖的商人,還是指所有的商人都不肖?同理,不肖台灣人又不是指所有的台灣人....幫頂!! 我覺得你比較需要去複習...,,前者是形容詞後者是名詞這是針對性的用法,除非你不是台灣人,句子都是前呼後應的,不肖的台灣人,跟某個不肖的的台灣人意義差很大,樓主又提公共責任的義務性(面子問題),加強了對所有台灣人形象的影射我這樣解釋我想你的閱讀理解能力應該也能夠看得懂
我覺得如果是不小心遺失那可能真的有點關係到台灣人的面子了...因為我去日本旅行曾經兩次分別遺失MD隨身聽與DV、都是幾小時內就在起始車站順利領回,這點日本讓我覺得好感動!但如果是被竊就又是另個問題了 (嘆氣),小偷就是要偷,沒有物歸原主的可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