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到最後的結果是...!會吵的開版給幾顆"糖"就搓掉了..!然後真正的問題竟然 只是用..."多幾個字"的敷衍方式解決..!!搞的好像你在幫賣方補強法律上的弱點, 只要我加上幾個字以後類似的問題就可以不用負責任了.看來canon應該送你幾台高檔相機感謝你為他們省下龐大的維修更換費用.真正要解決的快門耐用度卻一點都沒碰到..........
如果能讓廠商因此去面對文宣上得錯誤,我覺得這就是有勝利了。一堆人大概想著能不能雨露均霑,看到有人站出來了,然後自己躲著看看不會有好處往身上掉。有的時候就大喊萬歲,沒有的時候就大喊,你以為這樣就贏了,還不是被摸頭了,這真是非常要不得的心態。最後,只有一個人願意站出的來時候怎麼做集體賠償要求啊。
我認為加註部份仍是不足的,雖然加註提到:"*此數據為原廠實驗室認可之條件下所測,快門機件使用回數依用戶使用情況有所不同,僅供參考"。但文宣中也提到"堅固的設計延續到高扭力的快門機件,在嚴苛的測試環境中進行了10萬回*的高耐用度測試"。在實驗室中的"嚴苛"環境可以運作10萬次,在我們一般使用者的"普通"使用環境卻使用不到五萬次。那文宣中的嚴苛環境我看是指溫室吧...。加註的部份太薄弱了,應該還是要提及:"測試數據不代表保用快門次數,以保固期為準"。只能說樓主比我宅心仁厚(或是真有內幕)。BTW,就算有內幕...So what?樓主花了這麼多心力,再送你一台7D我也覺得合理。這年代,只會在網路上打嘴砲的人,比像你這種肯實際付出去發聲的人,多太多了。樓主被獎勵也是很合理。
天啊...看完整個過程...真的是無言...小蝦米對大鯨魚...最後的結果只是這樣嗎??勞民傷財....消費者真的是很可憐...那麼冗長的過程...難怪有那麼多的人會自認倒楣..不算了..還能怎麼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