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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生氣!以後要賣相機要注意配件喔!

不用去鳥她
是面交不是由郵寄交易,她要告請便,你們完全不會有事情,當面交易且你們也說願意退回所有金額,他在凹下去就是勒索,詐欺和勒索好像後面比較嚴重一點....
你可以單方面要求取消交易或請他們東西收下嘴巴閉上,這種2手交易並沒有定型化契約,加上是單價小的物品,沒有什麼法律可以保障彼此,誠信和運氣而已
絕對不要給他電池,這樣的人就不要理他
要告上法院也是他吃虧
到時不是你詐欺而是他詐欺,還外加誣告甚至恐嚇
andy2oo8 wrote:
一點小事就來告狀總歸...(恕刪)


為什麼人家來討論就要這樣酸人家呢?

說的真好


建議退錢 把東西拿回來

都已經要交易取貨了還在殺價

如果是我

不照原先價錢買的話那我寧願取消交易
andy2oo8 wrote:
一點小事就來告狀總歸...(恕刪)

就祝你哪天別發生這種事
樓主也是好意提醒大家
這種事情我想也很常發生
只是你好運沒碰過而已
andy2oo8 wrote:
一點小事就來告狀總歸...(恕刪)


好自大的一個人喔...
居然要大家跟你一樣把它當抱怨文

我就覺得她是一個經驗...
至少下次我要賣東西...會注意跟對方談好相關的細節

感覺樓主很有誠意呢
哪裡是抱怨文了...她提供了事情的經過、處理方式、看法跟建議

比起說人家來告狀又不知道嗆什麼的andy2008有建設性多了

kunda2318 wrote:
大家好,第一次在這裡發表文章,心中卻不是雀躍,而是憤怒! 也希望我們自己的經驗與大家分享和交流.

真的我希望買賣雙方都能和氣,但是也不能這樣強人所難!大家以後賣東西,配件一定要注意啦,沒說的也要記得說,不然不知道會被多凹啥!

ps.我們不是沒有認識律師的朋友,又不是被嚇唬大的,但是對於這種喜歡法律掛在嘴邊的人實在受不了~在第一時間已經同意退貨的我們,我想在法官面前我們也一定站得住腳,只是不屑這種凹人的作法! 也希望大家發表對這種交易的看法!阿哩阿多!


其實過來人給樓主幾個建議

1) 二手買賣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出問題請自己負責
所以說真的 我覺得一點點都沒有義務要聽買家在那邊灰


除非說是很明顯的惡意隱瞞或欺騙
不然我買到有問題的二手商品也都是自認倒楣的

出清舊貨就已經算便宜了 還要吵保固嗎?
告訴買家請去找原廠 不然請買新品

2) 說真的這種情況對方根本拿不出什麼證據你詐欺
我相信樓主也是聰明人
不管有沒有認識律師朋友 都不會被這種場面給嚇到才是

說起來真的是對賣家太好 讓他爬到樓主頭上了
今天已經仁至義盡 就不用在管他了
要告讓他去告吧


希望樓主順利解決
andy2oo8 wrote:
醬就沒意思啦開始我說...(恕刪)


窮極無聊又幼稚的言論了
難道這就是你說的中文好嗎
我只看到好幾個x還有巴
應該不是中文好的意思吧
呵呵 每次看到這種文 的回覆者 你來我往的一句 一句 好像在看 連續劇 哇 忘記我自己也加入回文的這邊
誠心的建議原po可以把錢退它相機拿回來最好,然後整理過後再賣。但是要注意先將欲賣的東西及內容物、品相、使用狀況等都『詳細寫明』。等到真的有人要買再其內容印出;以備不時之需。
這種類似的澳客前幾天也在ptt上看到,在相信別人之餘應該要先保護好自己。
andy2oo8 wrote:
這種抱怨文沉吧



哈哈,您可是第一位協助將此文浮上的人呢。


我覺得如果樓主您已經覺得在事情有先提過電池會有充不滿的可能,那您大可不需要去裡會對方阿。

但是如果您是先講得不清不楚的話,那可就是您們有所隱瞞,因此負責是需要的。

基本上一開始就不該便宜他1000塊錢,如果你們覺得你們的相機不該賣這便宜,如果是我的話現在就是要就退貨不然就請買家不要吵自己去買顆電池。

既然要買二手貨,就不該期待擁有全新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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