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請刪文吧

以我的角度看這組照片

第一張的光線力道與方向要再調整
床單的細節不見了
若是能拍得像第四張的衣服那樣
我會再把燈光的方向調側一些
而左上的黑,要就避開或修掉

第二張左腳已伸到畫面外
不過這是攝影師的失誤
右手的抓頭動作怪怪的
整個畫面看起來
上半身與下半身的比例失衡

第三張光線一樣太強
構圖可以往右平移一點
鏡子後面似乎漏餡了
燈具都照到了

第四張光線不錯
手部要就全拍到
不要要切不切

龜毛的看法供下次參考
波比旅行攝 http://bobbyns7.pixnet.net/blog
6個月有這樣的作品已經很好了.
比較需要改進的是光源控制要再加強.
至於批評.就當作是改進的動力就好了.
拍的很棒!!!!!!

要常來分享唷!!!!!!



十五十五十五十五十五十五

rexboss wrote:
拍得不錯喔
更重要的是 怎麼有這麼正的同學?
我以前都沒有這種同學讓我痛下決心砸大錢玩攝影???


以前比較嚴肅一點,都只能西瓜皮....當然點燃不起拿相機拍照的熱情....
Canon EOS 500N + EF 35-80mm F4-5.6 Canon EOS 300D EF 28-105mm F3.5-4.5 EF 50m
個人也覺得第四張比較好一點
半年的時間有這樣的功力
算是很不錯了
繼續加油吧
我也是討厭MD看鏡頭的其中一個^^

police wrote:
我看死人,可能比你在...(恕刪)

公務人員EQ還沒有一個學生好
若是要這樣保持你的言論自由
請你換一個ID別讓人家知道你是警察
也不會讓別人把個人修養跟身分劃上等號
鑑識小組拍現場是你的工作
看過幾具屍體跟這篇文章,甚至是別人對你的意見有啥關係???
搞不懂,真搞不懂
真要比看死人
在殯儀館工作的同好不就可以當板主?
發表看法請你提出中肯的意見
不需要用拐彎抹角的方式還要損人家一頓
講難聽點
警察素質很好嗎?
要別人尊重,要你自己去贏得別人尊重
.................................
版主拍的很好,至少比我好
請加油,繼續拍
BEESA R2M+ZEISS 35 F2.8=大好
police wrote:
01站方點頭我就放,希望你夜晚就寢時別惡夢連連…...(恕刪)


我點頭了...

請放...


話說樓主的朋友跟你也太好了吧...李組長表示:案情不單純...
當有業代推銷產品別把他揪出來,他們會檢舉你,網管配合找爛理由停權來封你口。"因為"靠營利目的的論壇,他們是同一陣線的...
紅磚道 wrote:
公務人員EQ還沒有一...(恕刪)


看看他被說拍得跟死人.功課差.的回覆吧




01真的越來越少有格調的攝影師了

01需要這種好文章阿(蔣大,你成功了
nokia123p wrote:
自從發表上篇進入單眼...(恕刪)


厲害哦~!

六個月就能這樣,代表你有天份!

其實人際關係其實也是實力之一呢


別裡那些酸言酸語的鄉民啦,01就是這種地方!

被酸久了有時真的會去質疑自己

不過我覺得沒這必要啦

做自己吧!
i'am Mr.w
你好!
我覺得拍的很不錯,blog中有幾張MD的眼神很到位
若覺得有什不妥的,大概是白色吧
有幾張帶到床單的,或是反光沙發
可能是為了讓MD白吧,拉的太亮了..
可能得用閃燈來改善!
當然,這是我自己的感覺,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風格
整體來說我覺得很不錯了!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