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本人於4/12於法雅客左營店訂購Canon 550D單眼相機機身一台,
並於4/27交機,後約10天(實際使用天不足5天),卻發生電源主機板故障,
原自行先送高雄彩虹原廠維修,後經彩虹人員建議先回原購買店家詢問可否換機,
而不建議拆修,畢竟是新品...
5/10回法雅客送修時,
經我方一番解釋告知原廠建議更換新品,
原先還說要問原廠可不可以換新機,
是我告知他們說彩虹無法提供換機服務,要原店家才行,
顯然是在敷衍...
而後店員才答應更換,但卻於5/15告知原廠維修完畢並更換主機板,
聽到這裡心都涼了,拍不到50張耶...
竟不是更換新品,顯然有失信之虞,心想算了,能修好就好...
卻在使用不到30分鐘內,該機卻是同樣的問題又發生故障,
又回貴司送修,告知店員無法接受再次維修,遂才更換新機,
至今(5/27)仍不見我所購買商品有到貨通知...
嚴格上來說,我從從4/12訂購至今約過1個半月,
仍未獲得滿意的服務,其中錯過多次需要相機的時機與場合,
我覺得這些後果難道是該由消費者來承擔嗎?
雖缺貨造成延宕,但實際去建國路上問,還是有貨啊!
客戶有問題的機子不是應該先優先處理嗎?
而這次卻是經過再次故障才答應換新機...
廠商 收到的退貨 損壞品 基本上又重新包一包 再當新品賣出
台灣消費者 買了不爽 不開心 產品本身沒問題就拿回去退貨
美國雖然保固期/退貨期比台灣長 但是會沒事退貨的比例比台灣比例低多了!
在美國 只要是消費者退的貨 不管有沒有問題都要打上 REFURBISH 重修品才能再賣
這是法律上對消費者的保護 讓消費者買的是全新出廠的商品
打上 重修品 的標籤 表示因為某種原因上一位消費者拿去退貨
台灣沒有這種機制 所以廠商都把消費者當成傻瓜 消費者神經比較大的就沒問題 精明的就會發生板主的問題
板主本身沒有錯 但是把所有廠商 日本/台灣 化成等號就是不正確
台灣CANON NIKON 是代理商在操作 日本總公司沒有介入台灣銷售跟退貨機制!
同樣公司 在美國的做法就不一樣~ 美國是各家廠商直接的分公司
台灣廠商 宏碁 華碩 等等也都是按照著美國退或法規來做 更別說日本廠商了!
就算是一堆台灣人不喜歡的大陸廠 也都需要按照退貨法 不然就等著被告吧!
PS:美國大的零售商也有規定 電子產品 沒有問題不可以因為心情就退貨! 會被收取10~20%的重新上架費!
A850 E30 35G85G135ZA
24-70ZA 16-35ZA 小白G http://www.wretch.cc/album/colormeb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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