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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先進你再混啊!

richard0408 wrote:
”高效能0.95倍取...(恕刪)


嗯 的確

應該是維持的"維"

現在是大家來找碴嗎  哈
這樣的錯誤被抓出來
看來他們要有被扣錢的心理準備了
richard0408 wrote:
”高效能0.95倍取...(恕刪)

如果是四聲的"為",那勉強還算有語意出現,說的通
那什麼是[晰見LCD]??
不過這好像是很普遍的狀況了...
最常見的大概就是[在]&[再]用錯
有時候偷看我同學寫的東西,還會故意用紅筆給他圈起來
整篇文法都挺繞舌的,該不會是直翻對岸的文章吧
ianjasontw wrote:
如果是四聲的"為",...(恕刪)


如果是四聲的為,在文句後面似乎就少了一段什麼東西,感覺起了個頭卻不見尾。
以為(四聲)...做... 這樣句子也許會比較完整。
不過XTR大這個維這個說法還蠻說得通的,哈哈
大家來找碴


擴大系痛..
繼反光板射出之殺人武器後..
還有更讓消費者更擴大的痛是??

熱心助人的小弟弟 wrote:
我還以為網頁上是講50D搭配 92.3吋電視牆...(恕刪)


那就要快買了,92.3吋欸!賺到了
光這塊面板就比50D貴了
驚!!!!!!!!!!!
92.3吋......
現在的相機的LCD這麼大阿......
我的PDA手機螢幕也不過2.8吋罷了
我的電腦螢幕也不過19吋而已
之前某牌的電視不是才宣稱作出101"吋"的電視
現在科技如此進步
連相機的螢幕都可以做出92.3吋的螢幕
這樣就不用電腦一張張看啦
直接在相機上編輯就可以了阿
說不一定還可以用他的92.3吋螢幕看電視哩
彩虹真的是太混了~只能說他運氣好代理到Can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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