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特別寫信跟他說,我要的是一顆可充電的附廠電池。
這不知這樣的交易何來貪,他不老實說品相,我就當面殺價,難到眼罩不見,面交時被發現了,不能退點錢嗎?
由 9000元降到8500是電話中說的,因為賣方自己也清楚cmos上有很多黑點,自行降價的,再變成8000元是我當面殺的沒錯,因為有黏過的地方完全沒提到且照片中也沒特寫,且眼罩不見了,光是這點我讓他少賺500元,是因為看不慣有問題不明講,面交時才看對方要不要接受…
或許我賣東西不會這樣,所以當別人賣我時,我才會用我的標準來認定
我賣東西配件一定先檢查清楚
電池一定會先測過能不能充電
可能有爭議的品相一定先用相片照清楚
這樣爭議就可以少很多
該分享的也分享完了,多說無益!
謝謝收看
ks_stone wrote:
+1都已經用面交的,...(恕刪)
+1
建議樓主退回,我認為賣家接受退回的處理已經夠負責任了,
我猜賣家可能也沒有多餘的電池可以給您了,所以您硬要賣家換給您一顆"可用"電池不是在強人所難嗎?
既然已經心裡有疙瘩,為什麼不接受退貨?
是捨不得什麼呢?不懂!!
雖說既然採用面交,買賣說方就該自負商品優劣的後果~
但若是賣方一味地試圖掩蓋貨品原先就有的瑕疵,這樣根本就是不誠實!不道德!且無商譽可言的做法...
文中所提到機身的瑕疵應該都是原機主一開始就知道的吧?既然這樣,應該一開始就坦白告知,不能說PO了一張照片就可以說你看到就看到,沒看到你自己衰吧...
另外,電池問題...,我是覺得買家的確有權利要求換一顆"能用"的電池(若是要求"全新"的就有點過分)...
畢竟當初一開始就有說要附這三顆電池,怎麼能說什麼"不保證能用"呢?這...這句話好像有點不對吧...
這你乾脆拿個紙糊的"電池"給對方,然後告訴他這就是那"不保證能用"的副廠電池,這不更好??
下次賣二手機時打算加上一句"附30顆副廠電池,但不保證能用"的菜鳥機主=.=b.....
我之前也有買過一台底片機加鏡頭,對方價錢蠻便宜的,機身上也有傷橫,我跟他交易時他也特別強調他那沒摔過,我也相信他(其實我多少也有心理準備是有問題的),現在那台機子我也用一年多了,使用上也都沒有任何異常問題,要玩這種低價二手商品多少要有點維修的技術(很多都是有一點小瑕疵修一下就ok的)或是心理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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