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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廟口 街頭人生

很有趣又很寫實的拍攝題材,圖片就會自己說話,這就是人生~
感謝版主分享,每一張照片感覺都很有意境 好讚喔
街頭人生
可能前幾張主體都是吃東西的人
感覺不出人生來
後面穿插進小吃業者
比較有點人生感
不過因為都是飲食業
比較像是小吃業者的人生片段吧
Wahaha214
Wahaha214 樓主

你提出的這點可以和你討論,吃,這是人生活下去的要件,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生老死,吃睡都是人生的一部分,卻不見得是一般人定義的那個"人生",這是看法與解讀的差異,有些作者避免誤解所以會做論述

2026-02-17 13:31
Wahaha214
Wahaha214 樓主

另一個思考的問題是,你的人生是你的人生嗎? 還是你的存在是為了別人的存在?

2026-02-17 13:32
都是拍人耶!

樓主還po上網,樓主有經過他們的同意嗎?

如果不同意,算不算偷拍?

😬
Mosaic

我也喜歡拍這類照片~~但被肖像權嚇壞了~~ 台灣 這種內容絕對可以被告而且輸~~但 有記者證除外了~~~

2026-02-22 12:11
e30_892232

樓主若有這種認知就不會肆無忌憚拍成這樣還po上網了,說什麼國外怎樣,也知道是國外,在國內扯啥國外,只是沒被發現沒被揍過。能拍的東西這麼多,街拍可選這麼多,就一定得選個爭議大的。

2026-02-22 13:23
我比較好奇的請問一下
您這組照片
會存放多長時間
1.你又沒要參加比賽

2.你認識的人都不在裡面

3.很隨意地拍拍
一般我是回來
挑幾張
還值得保存一下日子
隨著時間增長
過個一段時間
凡是我不認識的隨手拍照片
全部刪除
避免佔用儲存空間
(現在記憶體貴貴地)

4.沒有紀念價值
隨時可以過去拍照地方
我也是會隨手刪除

像以下照片
都是在迪化街
隨手亂拍的
毫無保存價值

烏魚子




台灣LV提袋
















跟你一樣
JPG 直出
最多也就二次構圖
裁切而已
Wahaha214 wrote:
我很喜歡拍這...(恕刪)


感謝分享基隆廟口的街頭人生百態美照~
法律上有明確定義偷拍

拍這樣的題材依照下面的基本原則

惡意貶損他人人格:刻意醜化他人,故意拍攝醜陋或不堪以至於對方名譽貶損,上傳到社群媒體造成名譽受損,這可能構成違法。

避免侵害他人個資:不要拍攝可以辨識他人個資的照片,若其個人資訊曝光,將涉及個資法問題。

不要拍攝他人私密或敏感部位:雖然依照法律來說你可以不用給對方看你的相簿,但是基於禮貌如果你拍到別人,對方要求建議給對方看,如果對方要求刪除,是需要配合刪除的。(肖像權之主張)

不要符合上述要件的拍攝是基本的

我拍比賽,公開場合,有遇到選手要求下架照片,照辦,但是對方無法提告,因為是在公共場合也沒符合上述之要件

至於照片保存這問題,外拍美女,MD你大多也不認識,也不是朋友,那拍的照片你要不要砍掉還是保留? 這和要不要參加比賽也無關,不是所有的照片都是為了參加比賽而拍

去拍別的國家風景,那不是你的母國,拍完後照片要不要砍?

至於旅遊或是芭樂照(沒啥意義的)我也是會拍,但是拍的時候我知道我在拍啥還有目的是啥

格放(二次構圖)我是不做的,以前比賽就是這樣要求,還要求提供底片做檢視,現在有的比賽要求要RAW檔道理一樣,我拍運動比賽,構圖不好的有時間當場砍掉,沒時間回家再砍

拍照有一個過程,多數人會經歷拍了再說這個階段,目前我是透過EVF或是LCD看就不好看或是不吸引我我就不按快門,現在我砍照片大多在砍脫焦的照片,有些是砍構圖不完美或是時機不對,至於芭樂照,因為我知道我在拍芭樂照,還有我為什麼拍芭樂照的目的,只是我也沒砍這些芭樂照就是了,我的芭樂照有多少? 我在GOOGLE MAP裡面有14萬張照片,你沒看錯,就是14萬張,可能是台灣人裡面數量第一名吧

有時你覺得沒啥隨手拍的照片,經過一段時間可能會是珍貴的照片,中研院和國家檔案裏面就有不少這樣的照片

有人透過GOOGLE街景圖看到已逝的親人,有人透過GOOGLE衛星圖找到失蹤多年之人的下落,這些應該是當時GOOGLE沒想到的吧

我拍街景遇過有人來關切,態度不是很好,問了才知道原來他以為我是來檢舉違章建築,在松江路拍飛機遇到開賓士的女車主過來問我是不是拍違規停車,檢舉交通違規沒獎金,我又不是吃飽太閒
人臉那麼明顯,辨識度太高了。被拍攝者都不知情被拍還被PO了出來,應該有一部份被拍的人會不爽吧!?
agenius wrote:
人臉那麼明顯,辨識度太高了。被拍攝者都不知情被拍還被PO了出來,應該有一部份被拍的人會不爽吧!?


新聞畫面的辨識度一樣很高不過沒看到這裡有人批判,而且新聞攝影是拿來賺錢不是純紀錄,日本現在有新聞畫面把非主角的臉模糊掉,但是我目前看到也只有日本,而且不是每一台電視台與所有的新聞畫面都這樣處理

這張辨識度超級高而且表情...............,不知道各位是怎麼看的(照片不是我拍的)


這張也是這裡有人主張之所謂的偷拍,應該也沒徵得對方同意,也想知道各位是怎麼看的(照片一樣不是我拍的)


這張是不是偷拍我不知道


這就像是一把刀,你說刀子是凶器不要用是對的,你說刀子是廚房不可或缺的工具必須使用也是對的,事實上刀子怎麼用是看你的出發點

如果從另一個更嚴厲的批判角度,如果你認定一堆畫面都是未徵得同意的偷拍,那你為何像是嗜血動物期待看著新聞畫面(也不要說期待,說看新聞畫面好了)或是別人所拍的照片? 反正那不是你所為,你沒責任,但是用廣義的法律角度來看,你,不是幫兇嗎?
拍得真的非常有味道,謝謝樓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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