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試看這個網頁http://www.stolencamerafinder.com/我剛剛測試了一下,他是從照片資訊裡的機身序號去追,前提是該機型的照片要提供 exif 的資料,然後他會去網路上找相同型號的....是可以找到一些我放在網路上的照片,但是只是一部份。持續追下去,也許有機會找到你的相機,祝好運....
節哀吧..抓到的機率很小..不是我要潑妳冷水..我那次被撬開..被偷的東西不算..光是皮夾被偷走信用卡馬上被盜刷..都已經有刷卡記錄(還是在加油站, 跟全國電子)歹徒一共刷了我十幾萬..加油站跟全國電子都有監視器吧?這不可能抓不到吧?還是一樣..沒下落!我打了n次電話去負責的警察局..他就開始踢皮球..說請鑑識科來案子就會移交到他們那邊負責的專員我請他幫我轉過去沒有一次找到人..都說會回電,回屁..
我也覺得,我一開始就給自己好幾桶冷水了,你不是第一桶,但我還是想說放在這上面給人看叫大家小心點,車放幹道上也沒用,貴重的東西還是放自已身上,加上想看看有沒有人有其它的方法可以分享一下,現在就有一個可以看照片找機號的網址了感謝dogslave大大的分享jerusalem wrote:節哀吧..抓到的機率...(恕刪)
白頭 wrote:小偷抓到先把他的手打爛再交給警方!!...(恕刪) 先幫版主高調推一下...........明天我陪女王回礁溪娘家時.再幫版大注意一下.萬一運氣好抓到竊賊.就先交給白頭大處理.先把他的手打爛再交給警方.刑法第320條 (普通竊盜罪、竊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依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重傷害罪)之刑責傷害致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告訴乃論之罪)白頭大.如果真的這麼幹的話.氣是出了.但罪責卻比竊嫌還重.划不來吧?如果我把竊嫌交給您這樣處理.是不是也算共犯?法律這東西還真讓人霧煞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