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ifetz99 wrote:當然"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不過到底有沒有人負責任拿出證據證明"Nikon 那幾台 CMOS 的機器 chroma nr 是否關的掉?"如果沒人有證據,那到底吵什麼? 呵呵~內行喔所謂先聲奪人大概就像他這刑的不過還義正嚴詞的叫人負責說真的我看不出要負責什麼?該人在法律上並沒有侵害到任何人的法益於法律上對KKAO也沒有需要負任和義務我在想到底是要負責什麼不過我到是看到了類似公然邀人為財物而賭博的言論喔這算社會秩序維護法呢~還是算刑法呢?呵呵
aniceb2k wrote:這算社會秩序維護法呢~還是算刑法呢?呵呵 恩恩~我也想知道"俗辣"算不算人身攻擊其實這種淪落到後來對罵的文章,我個人是希望不要再討論區出現,這樣很難看用PM私下解決就可以了,但口出惡言就不應該了aniceb2k大大您對法律似乎很有研究,想聽聽看您對這些簡訊的看法@@"
哈,又一個故左右而言他的跑出來,所以你的意思是在網路上隨便說一些沒有根據的話是合理的行為囉如果你的價值觀是這樣,明明白白說一說,也不用繼續討論下去了。那討論區在質疑某購物的台的言論也可以停止了,反正大家都有言論自由,又不需要負責。這篇討論的重點是 5D MarkII 的影像,某人離題才開始討論 Nikon 的 NR你的發言跟這兩個問題都沒關係,只不過是因為記恨先前的討論跑出來戰而已,對這個討論沒什麼幫助,要戰你另外開個討論,我奉陪到底,別再這裡佔用 5D MarkII 的版面
KKao wrote:敢做不敢當的代表跑出...(恕刪) 你的確到現在還講不出來那個討論串在哪呢呀~^_^你不是叫我來討論版?我來了你怎麼又不敢講了?真的是非得要我來硬的13號就說的話忘記了?拿15號的來講?看誰說的早,看誰敢做不敢當等著收掛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