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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CANON台北客服展示中心工程師7天的SOP詳細內容請來分享


opea1019 wrote:
希望有機會能讓這件事讓CANON看到
反映現實發生情形
能否減低客訴
這才是雙贏
...(恕刪)


這是真的

看來看去只有少數人會將文章耐心看完

並且不扭曲事實(插隊)

我從頭到尾都沒插隊

東西無法預期完成

更尚未經工程師之手就先自行將東西取回



我會想提這問題也只是想了解7天詳細流程?

就如此單純

知道的就來分享

不知道且做出無意義的回文我也不會回應嚕

結論就還是如opea1019的大大說的

"雙贏"

對C家好,對消費者也好

若覺得我這篇文不是站在消費者立場

爭取消費者更多權益

那就

若裡面有C家的人員

採不採納部份網友提出很好的建議

那也看她們造化



Randolph wrote:
非常倚靠筆電吃飯的人也是
家中一定有備機,至少也會有退役下來的舊機

有啊
桌機
512MB的記憶體
樓主應該沒當過維修量大的維修人員

有做過大概就能知到為什麼要七天
sectionboy99 wrote:
算了吧,現在來裝好人,那為什麼要改標題。還不是試圖取暖不成。

根本是“澳客“不成變“雙贏”,反正嘴都張在你身上,...(恕刪)


雖表明對於無意義的回文不會回應,

但請注意你說話的態度,

就簡單回覆知道或不知道,

沒需要到咄咄逼人,

知道就來分享不知道還想要罵人"裝好人"、"澳客"?

網路世界說話可以不用負責任?

其他大大單純分享自己看法,

惟獨你引我言又指明是我?

再給予做人身攻擊?

你已經涉及誹謗,

我先幫你備份一下。


rex8572 wrote:
雖表明對於無意義的回...(恕刪)


這應該不是誹謗罪的犯罪事實

不過可能成立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GPs_JOHN wrote:
這應該不是誹謗罪的犯...(恕刪)


感謝GPs_JOHN大大分享法律知識

不過大大所說的是要負刑法

我更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95條, 請求損害賠償。

若sectionboy99網友不公開道歉

會請01管理人員蒐集並保留相關事證

走法律途徑
已提出向01管理員申請


相關如下

管理員 你好,

我在相機板發表一篇文章

連結如下知道CANON台北客服展示中心工程師7天的SOP詳細內容請來分享

但有網友惡意攻擊

ID : sectionboy99


內容如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44&t=2118877&p=10


sectionboy99 wrote:算了吧,現在來裝好人,那為什麼要改標題。還不是試圖取暖不成。

根本是“澳客“不成變“雙贏”,反正嘴都張在你身上,


此人說話態度極不禮貌,

網友提問就簡單回覆知道或不知道,

沒需要到咄咄逼人,

更罵人"裝好人"、"澳客"?

網路世界說話可以不用負責任?

其他大大單純分享自己看法,

惟獨sectionboy99引我言又指明是我?

再給予做人身攻擊?

此人sectionboy99已經涉及誹謗,

我也已經備份

請問是否可以提供詳細事證

協助走法律途徑

或是有更好建議?

先去警察局報案

那IP等相關毀謗等言詞證物

是由01這邊提出嗎?


手邊蒐集證據如下





靜候管理員回復

並已經向法律朋友請教
canon的sop可以受網絡公評,你的言行也可以。01並不是只有一面倒的聲音。
rex8572 wrote:


你很緊張喔

回那麼多次


說真多

很在乎?

這麼在乎那我就陪你說

"年輕人?"

看你的言行舉止一點眼不像有成熟度的

哈哈

"01並不是只有一面倒的聲音"

自己說的話不敢當阿?

這才叫找01網友取暖

懂嗎?

別怕冷喔!!

當初別亂罵人不就沒事?

年輕人?

哈哈

要扯01?

那我告訴你

01網管都看不下去

已經把你先前文章移除還渾然不知

年輕人?

哈哈

至於"報案就把三聯單放上來,年輕人不要只剩一張嘴。"?

要不要報案你比我還緊張阿?

年輕人

哈哈


幫您備份


看過樓主的哈哈嘴臉後
覺得眾板友的回應相當合理
http://www.flickr.com/photo.gne?id=

wonly wrote:
幫您備份看過樓主的哈...(恕刪)


謹言慎行啊
說不定某人不爽
又要告你 xxx 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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