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份小弟造訪台南奇美博物館,因考量博物館禁止攝影,便將EOS 7D
+Sigma 50/1.4 放置到後車廂。 短短一個多小時以後。 發現後車門遭破壞 相機包整個被提走,
副駕駛座下的女王手提包內的現金與信用卡遺失。 還好另一包鏡頭袋與數顆紅圈未被取走。
女王神經比較大條,她是當晚信用卡公司通知交易異常才發現信用卡也招竊且已被招盜刷
所以當初也是以老婆的名義報案失竊,我的相機在報案記錄也只是附帶一句 canon Eos 7D相機一台
sigma 鏡頭一棵。
就在今日 12/5 上午九點多。 台南警察局的巡佐先生 來電,他問我英文名字是不是 Daniel XXXXX
是否在網路部落格上分享照片並且相片是使用 Canon Eos 7D 的相機拍攝,
並詢問我該相機有沒有失竊。
該莊姓巡佐先生告知他們日前破獲一贓物集團,在一堆贓物中,有一台單眼相機。正苦惱如何尋找失主
昨天在用餐時剛好遇到一位一樣手持Canon 單眼相機的遊客,並請教他相機
內是否能查出擁有者的資料,就這樣找到了我的英文名字。 然後巡佐先生就上網
搜尋 部落格、FaceBook 等等 然後比對該部落格 或facebook 的照片的exif是娜一種
相機拍照出來的,就這樣找到我。
我想這冗長的交叉比對與搜尋,其中所耗費的精神與時間並不簡單。用英文名字去搜尋部落格
的前10頁 絕對找不到我的網誌。 FB 更是數以百人 同此英文名字.
台南第四分局的偵查隊警官們 真的很厲害
當然要取回相機,我也必須拿出報案三連單,以及擁有該相機的證明文件如保固書等。
在此 我真的要為我們辛苦的警察同仁喝采、鼓勵、加油。
明天我就要去迎接我失散半年多的小7 , 650D要變小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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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與鏡頭已取回,感謝諸位網友關心。謝謝
各位親愛的攝友們 你的相機註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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