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這裡發表文章,如果有不妥的地方,還請見諒。
此電腦為公司業務使用,用了3個禮拜,半年的時間一直到現在都待在維修中心,舊電腦根本不堪負荷,無法正常執行公司業務,所以必須表達一下我們升斗小民的憤怒。
在去年(2014)12月資訊展,跟經銷商買了一台筆電"Lenovo T440P",但因沒貨叫我等到月底,我說因今年1月要出差,所以請月底前讓我拿到機器,月底前第一次交機,但因為背版的卡榫斷了,所以安排重新交機,但時間趕不上,出差回來於2月初交機完成,但又因為出差以及過年,所以新機器於3月2日開始啟用。
發生問題是3月24日,主要的問題是"無法正常開關機(藍畫面)"以及"螢幕一動就自動斷電"(必須重裝電源與電池後才可再次開機),於3月30日自行送修,一修修了兩個星期,期間從無Lenovo的人員主動連絡,都必須自行追蹤,但要找Lenovo工程師不容易,都必須讓工程師回電,總之一直告知在檢修中,最後打電話給客服,第二天(4/11星期六)即收到完修簡訊。
4月13日即至維修中心拿電腦,但發現"外殼刮傷"以及"殼與殼之間無法密合",但因為急著用電腦,所以工程師寫了一個備註,在料拿到時跟我聯絡,我過去現場換即可。
帶著電腦回公司,正準備開始工作的時候,"當天"就發現,"電腦開關機仍然有問題"(且怪怪的,電腦裡有已啟動的Office2010),於是再次打去維修中心,維修中心跟我說,怕再次讓我等太久,等到料都備好會主動跟我聯絡,如慣例Lenovo怎麼會主動連絡呢?此次又等了"2個禮拜",再次打去客服以後,終於告知料件已備好,於是再次自行前往維修中心,這天是4月28日。此次是一位主管直接幫我檢修,坦白說,無論問題有沒有解決,起碼我喜歡他的態度。
只是仍舊等了兩個星期,問題仍然無法排除,於是我請這位主管協助換新機的流程,主管告知,跟我一樣規格的已經沒有貨,我又不想降規,但若要Lenovo升規換貨,必須補差價,正在思考的時候,此主管再次告知,電腦又修好了,但我認為新電腦數次拆裝,已經跟新電腦的品質差很多,此主管也認同並接受。接著主管打來說一樣規格的又有貨了,於是約好5/29要去維修中心拿新電腦。
畢竟是新電腦,千交代萬交代"等我去交機再一起拆封",交機當天上午,還再次確認,等我過去再一起拆封,此時主管表示,外箱已經拆開,因要把先前增加的RAM放進去,但保證電腦本體的絕沒有拆,心想,好吧,我想Lenovo這種大公司,應該不會做出太卑劣的事情。到了維修中心差點昏倒,任何的東西都拆開了,而維修中心表示因為交機前需要先確定電腦能不能開機,我嚴正的質疑這樣的交機流程!!正準備打給主管的時候,馬上發現了一條約略4~5公分的明顯刮痕,後續告知主管,他表達會跟公司確認後回報給我,我說這樣的服務和品質,希望可以申請退貨,最終六月初,主管告知Lenovo無法退貨,僅能將先前刮傷的那塊版子換好給我,此為Lenovo最後的訊息。
實在氣不過並希望Lenovo給個交代,於是6月2日寄出"存證信函"註明詳細的過程,正本給Lenovo副本給經銷商,很快的經銷商回電了,是一個客服主管,雖表示一切要看Lenovo怎麼處理,他們只能協助並跟催,但起碼感覺的到他們的誠意。幾天過去,Lenovo還是老樣子,不理就是不理,經銷的客服主管數次表示會請Lenovo主動先跟我聯絡,但到今天6月10日,超過一個禮拜,Lenovo仍然不理不睬,音訊全無。
這禮拜距離先前買電腦已經半年,半年的時間,Lenovo的品質、維修與服務讓人非常不滿意,但最讓我憤怒的是Lenovo的態度。或許該怨的是我沒有強大的背景以及管道,能讓Lenovo這種大公司撥空來跟我這種平凡人談一台筆電的糾紛。希望不要再有人跟我一樣碰到這樣的產品以及公司。
維修中心怕處理不好被告,但想要私了也很難,
或是他們不爽就給你拖反正也沒損失,
準備好資料如果能提出財損的證明更好,
如:車資、請假薪資損失..等等
一併叫Lenovo賠給你。
P.S.這台筆電要我就貼錢升規但保固要重算,
就算真的修回來我也不敢用了。
經銷商剛打來問: Lenovo應該有跟我連絡了吧? 我說: 沒有
他說好吧,他得到的消息是Lenovo同意退貨!!
我想貼錢升規我可以接受,但我對這家公司實在沒有信心,
(再說,同規的機器沒有你只能升規,這要消費者貼錢怎麼覺得怪怪的...)
保固當初談好確實是重算,但這樣的保固我光負責收送就更累了
下午跟消保會連絡後,填申訴單填到一半,經銷就打來,又是一個巧合...
無疑的我希望原廠受到教訓,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但他們有時間拖,跟你慢慢談慢慢算慢慢協調...
現實的是升斗小民等著電腦工作,要上班,也要生活,陪不起...
無奈的是拿到同等的退貨金額,事實上半年跟催、舊電腦的LAG、收送以及停車、電話費?就算賠償能賠多少??
重點是你連一個說法都何必要給,連退貨都懶得跟你說的態度,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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