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07日 蘋果日報
新北市楊太太表示,10月9日因自用的聯想筆電在瀏覽網頁時,螢幕出現不明色塊,而送至聯想台北服務中心保固維修,更換面板,10月13日取件,她當場檢查筆電,從系統控制台發現,新更換的面板規格比原來低階,價格也有差距,當場要求更換回與原來同等級的面板。
一換再換耗6小時
但爭議未就此落幕,楊太太說,維修人員更換面板後,她現場檢查,竟又發現CPU也被從高階的i7換成低階的i3,讓人傻眼,抱怨:「實在太誇張了!」再度要求換回CPU,當天在現場枯等6小時之久。
丈夫楊先生也說,兩個被換掉的零件,價差共逾1萬5000元,因他與太太都是工程師,才有辦法當下發現高階零件被掉包,雖然維修人員最後都換回同等級零件,但對業者已失去信任,會透過消保官協商求償。
聯想台北服務中心爆發維修糾紛。
看錯料號聯想認錯
對此,聯想售後服務部林姓經理表示,因維修人員看錯面板料號,才誤用低階規格零件,更換回面板時,臨時發現主機板異常,才會連同CPU自行保固換新,卻同樣看錯料號而誤用,確實有疏失,願把楊太太的筆電零件全數換新、延長一年保固作補償,但楊太太要求更換最新款筆電,尚無共識,會再協調處理。
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指出,業者即使是無意的過失,也確實侵害消費者權益,須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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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報導感覺並不意外,由最近網友送修的抱怨文章可以發現,lenovo 動不動就以人為損壞拒絕保固,然後再報高價為難消費者,要修嘛就得任他們宰割,不修他們也省事。重點是原本要賠本的保固變成賺錢的新事業了!但違背良心的事做多了總會踢到鐵板被報導出來,這下企業形象大傷,新品的銷售數量一定會受到影響,寶傑,你怎麼看?
jacky1st2002 wrote:
如果是我的話,我就直接告詐欺了!
告完再求償!...(恕刪)
檢察官未必認為他們是故意的,所以直接以證據不足不起訴也有可能。
至於求償,你得自己告民事,你自己有空跑法院?有時間寫訴狀?沒有的話,請律師要花好多錢耶,一審+二審恐怕超過十萬元耶,當消費者發現也立刻更正,也沒造成什麼嚴重損失,至於因為抓包 LENOVO 不當的行為就主張要賠一台新款的新品,法官也認為於法無據,也不符合比例原則,甚至認為原告想趁機敲一筆,屬於不當得利直接給原告敗訴。
不過看錯料號這理由實在太扯淡,為什麼沒有 i3 CPU 送修,他們看錯料號插一顆 i7 回去給消費者? 顯然為飾辭狡辯、避重就輕脫罪之詞!
曾經有消費者到家樂福等賣場將低價標籤改貼到高價商品上去結帳,被抓包就是詐欺罪起訴, LENOVO 同一台筆電連續將螢幕及cpu 高規換低規,若講沒有 A 顧客的意圖,鬼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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